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郭起

近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在官网通报了对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的多条行政处罚决定。因住房租赁贷款资金被用于房地产开发,向“四证”不齐备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发放城镇化建设贷款用于项目后期开发建设,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等问题,深圳建行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213511.04元,罚款7313511.04元。

银保监会深圳监管局当日同时发布了对深圳建行的其他四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依据相关条例规定处罚了深圳建行四名责任人,包括每人8到10万元不等的罚金。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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