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打赢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攻坚战,有效预防和压降道路交通事故,全力策应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相城交警积极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
以十大类交通违法,骑行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超速、不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无牌、假牌、套牌、挪用号牌、外牌、拼装、改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快递、外卖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以及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四轮车上路行驶和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三轮车闯禁行、载客、搭载2人以上(含)等为管理重点,严格路面执法查纠。
电动自行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曝光
违法时间:10月13日8时31分
违法地点:阳澄湖西路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时间:10月13日8时10分
违法地点:广济北路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姓名:魏*
违法时间:10月13日8时42分
违法地点:广济北路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逆向行驶
违法时间:10月13日8时27分
违法地点:相城大道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时间:10月13日8时45分
违法地点:太阳路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姓名:汪*
违法时间:10月13日15时38分
违法地点:兴太路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姓名:李*
违法时间:10月14日8时09分
违法地点:顺贤路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
生命安全高于一切
在驾乘电动自行车时
务必佩戴好安全头盔,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文明出行,安全驾驶
来源丨相城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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