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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超

小编的话:10月19日,“张志超案”代理律师李逊表示,“被羁押15年后重获自由的张志超将于明天(10月20日)领取约332万国家赔偿”,332万包括张志超被羁押5449天的人身自由赔偿金为188.9万元和精神损害赔偿141.6万余元,还有当年张志超被判无期时,法院从其家里划扣的5500元。2020年6月1日,张志超向“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提出国家赔偿申请,申请赔偿的金额为788.9万余元,其中包括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88.9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600万元。

张志超和代理律师李逊
张志超获得自由这大半年来,报名了会计班、吉他班,并拿到了驾照,他还表示,希望追究当年办案人的责任。明天就要领到的332万国家赔偿,他要将钱交给母亲,一部分需要偿还这些年来为自己申诉欠下的债务,张志超称,“谁也不愿意用15年的青春来换这些赔偿,弥补不了15年失去的自由和痛苦屈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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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超被宣告无罪当庭释放

2020年1月13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淄博中级人民法院”对张志超案进行再审宣判,入狱近15年的被告人张志超被宣告无罪,当庭释放。“天好大,在监狱里的天只有那么小一块,永远就那么一块。”

张志超与王广超

法院外,张志超向多年来帮助他的律师、媒体记者和好心人们鞠躬致谢,并与当年被认定为“包庇人”,同日被判无罪的昔日同窗王广超抱头痛哭。被羁押的15年中,张志超有4位亲人去世,包括爷爷、奶奶、姥姥和父亲。

张志超与王广超抱头痛哭

1月13日晚,张志超过了一个特别的生日,蛋糕上只插着一支蜡烛,寓意“重获新生”。张志超说,要先好好陪陪家人,然后去学一门专业,尽早重新融入社会,“跟社会脱节15年了,整个世界都变了,我连烧水都不会烧,开灯都不会开,进来这个房间之前我不知道这个门是怎么开的,我觉得跟我认识的可能不是一个世界。以前的手机没有那么先进。我觉得现在一切都变了,变化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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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超与母亲马玉萍

事件回放:15年前,张志超是山东临沭二中新校高一学生,担任高一(13)班长。2005年1月10日,同年级一名女生失踪。2月11日14时04分,该校一名老师报案称:“宿管科工作人员在校内打扫卫生时,在教学楼西侧三楼停用的厕所内发现一具尸体”。根据该校高一学生杨某振和王某波等人的证词,警方认为该校学生张志超有重大作案嫌疑。

警方当年拍摄的案发学校现场照片
2005年2月12日凌晨1点,张志超被传唤到“临沭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受讯问。2005年2月26日,张志超被正式逮捕。2006年3月6日,“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张志超犯强奸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判决后,张志超进入“山东省少管所”服刑。2011年,张志超在与母亲马玉萍的一次会见中突然开口喊冤,称自己遭到刑讯逼供。从此,马玉萍开始为儿子四处申诉。

张志超的母亲马玉萍

马玉萍的申诉先后被“临沂市中院”、“山东省高院”驳回。转机出现在2018年,“最高法院”指令“山东高院”对张志超强奸案进行再审。此后,张志超案经历6次延期审理,累计18个月。2020年1月1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在“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法庭对张志超强奸、王广超包庇一案再审宣判,改判张志超无罪。

张志超强奸、王广超包庇一案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