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被羁押15年后重获自由的张志超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称,明天将到临沂中院领取332万元国家赔偿金。此前,张志超申请国家赔偿和精神抚慰金合计789万元。张志超称,“谁也不愿意用15年的青春来换这些赔偿,弥补不了15年失去的自由和痛苦屈辱”。2005年,临沂临沭一名女生在校失踪,张志超被认定强奸杀人。张志超服刑时,称遭到警方刑讯逼供。其母马玉萍经过8年申诉,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东高院再审后改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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