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龙门石窟的8号立佛,出国展览前被盗,后来怎么样了?

龙门石窟的历史,不需笔者赘言,素来以其数量之多、规模之大、题材之多样、雕刻之精美、蕴含之丰厚而闻名于世。然而,龙门石窟的历史也被分为两段:风光无限的开凿史、疯狂野蛮的被盗史。龙门石窟被盗主要源于元朝,当时的洛阳已经风光不再,龙门石窟背后的暴利也随之浮现在人们面前,开始了长达600多年的被盗史。特别是近代中国,龙门石窟遭到了近乎毁灭性的打击,西方列强的文物贩子以“学者”的虚伪面目,公开盗取龙门石窟佛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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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而,龙门石窟大部分佛像都是残缺不全,要么没胳膊,要么没佛头。根据1965年文化部的统计,石窟较为集中的龙门西山被盗痕迹竟然高达780多处。此外,根据石窟专家王振国的调査研究,仅破坏最严重的96个窟龛,就盗走佛、菩萨等主像262尊,毁坏造像1063尊。然而,龙门石窟被盗的噩梦,竟然在1997年再度上演了8号立佛被盗案,后来怎么样了?

墙被挖了个大洞,8号立佛不翼而飞

1997年3月30日,洛阳龙门石窟安保人员突然发现龙门石窟东山擂鼓台,8号立佛“大万伍佛像龛”,竟然不翼而飞。最要命的是,8号立佛已经被选定为奔赴比利时等国参观的重要展品。这就意味着,8号立佛在出国前被盗,事关国家颜面。8号立佛重1吨左右,高度达到了2米左右,佛像雕刻精美,文物价值极高,系国家一级保护文物。

案发现场一片狼藉,墙壁上是一个1米左右的大洞,地上更是砖石散落一地。从作案手段来看,8号立佛经历了怎样的磨难?也能看出作案人员手段极其残忍,并且就是一伙以牟取暴利为主的文物贩子。

编织塑料袋提供线索,公安干警顺藤摸瓜

8号立佛被盗,这是洛阳在建国以来发生的一起最为严重的文物盗窃案。洛阳市高度重视,迅即组织了150余名的精锐人员组成专案组,连夜奔赴龙门全力破案。在勘察现场的时候,刑侦人员发现了一个印有“南召县矿渣硅酸盐水泥厂”字样的塑料编织袋。办案人员经过周密调查分析,得知南召县水泥厂绝大多数都在南召县消化了,运往洛阳本地的水泥仅仅有20吨。因而,办案人员认为犯罪分子可能是来自于南召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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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人员顺藤摸瓜,前往南召详细了解后得知,当地的赵未强、赵未军、赵未臣兄弟三人经常在洛阳走私文物,成为了当地小有名气的土豪。南召县公安积极配合,得知赵未臣唆使同村高小伟等人盗取龙门石窟文物。高小伟在利欲熏心,就纠结陶现明、张志全、李国亮、高富增、孟凡成、李士全等人前往龙门石窟盗取石佛。

特别是高小伟,与父亲高金普、兄长高小建一起,把立佛藏匿在了家中附近。从3月29日案件发生,洛阳警方马不停蹄的办案,于4月18日在高小伟家中附近,找到了被盗石佛。此后,洛阳警方奔波全国各地,将首犯高小伟捉拿归案。

案件侦破,美中尚有不足

立佛被摔成三截,损失惨重。据犯罪分子的交代,高小伟以每人500元的价钱,雇佣了陶现明、张志全等7人,趁着夜色驾驶一辆白色双排座汽车窜到龙门东山擂鼓台,不惜挖地洞进入院内,将8号立佛盗走。令人痛心疾首的是,盗窃者为了便于运送,使用长木杆当滑竿,想要把石佛运到车内。结果,木杆被折断,石佛失控就掉在了地上,头被甩掉,躯干也被摔成了两截。尽管立佛被盗案被成功侦破,可也对立佛造成了不可逆转的伤害。

后经洛阳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高小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财产;判处张自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财产;判处陶现明、李国亮、高金甫分别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15年和有期徒刑3年,并分别处以罚金。大家可能好奇,盗窃罪为何要判死刑?按照我国《刑法》规定,走私国家文物最高判处死刑。高小伟是盗窃国家一级文物立佛主谋,并且试图走私文物,判处死刑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文物保护,一失万无

故宫博物院老院长单霁翔曾就文物保护工作,提出了“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理念。在单霁翔院长执掌故宫期间,没有发生一起文物事故。故宫尚且如此,龙门石窟更是如此。龙门石窟的各类佛像,绝大多数都是处于露天状态,风吹日晒的,保护难度确实是大。正因如此,龙门石窟的保护工作更要做到精益求精。一旦出现了什么差错,不仅仅是洛阳的损失,也是国家的损失,更事关文物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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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而,龙门石窟的文物保护工作,务必要秉承“一失万无”的原则。毕竟,龙门石窟不仅仅是洛阳旅游王牌,更是我国重要的历史文物。事实上,龙门石窟的文物保护工作做得还是很到位的。龙门文物保管所就是专一负责文物保护工作的职能部门,最大可能地避免了人为盗取佛像的事情发生。对于自然破坏的可能性,洛阳也成立了龙门石窟研究院,围绕龙门石窟的保护展开了细致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