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新兵因拒服兵役被当地政府实施惩戒。

近日,四川雅安市宝兴县政府征兵办公室向各乡镇政府、县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省市驻县单位发出“关于对陈鹏拒服兵役实施处罚的通报”,决定对拒服兵役新兵陈鹏实施惩戒。

通报介绍,陈鹏系宝兴县穆坪镇人,大专学历。2019年9月,经县征兵办公室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批准入伍至空军河北某基地服役。但入伍后,陈鹏以各种不适应部队生活为由拒绝服兵役,经县征兵办公室、所在部队领导及家属多次做其思想转化工作,仍拒服兵役。其所在部队按规定对陈鹏作除名处理。

鉴于陈鹏拒服兵役的行为,影响恶劣,严重干扰了宝兴县正常征兵秩序,为教育警示适龄应征青年,切实维护兵役制度的严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解决入伍新兵拒服兵役问题暂行办法>的通知》,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由县征兵办公室会同公安、民政、教育、人社和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给予陈鹏个人户籍“服役栏”备注“拒服兵役”永久字样;不得被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自2019年12月31日起,两年内不得办理出国(境)手续、升(复)学手续;取消其家庭和个人义务兵优待,并处以个人及其家庭宝兴县2019年度义务兵优待金两倍罚款(2.699万元)。

此外,当地政府决定还将陈鹏作为违反兵役法规的反面典型,通过县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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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天内3次写申请书退出,云南小伙拒服兵役后果严重

9月24日,云南省文山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发布通报,对文山市2020年自愿应征青年黄振南拒服兵役处理情况进行通报,全文如下:

各乡镇、街道,文山学院、三鑫学院,市发展改革局,各征兵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020年夏秋季征兵期间,我市开化街道适龄自愿报名的应征青年黄振南,男,身份证号53262119981009XXXX,大专应届毕业,经征兵体检、政考合格,被文山市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为2020年文山市预定新兵并参加役前训练。

役前训练期间,黄振南怕吃苦,思想反复波动,入伍意愿下降,在明确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对拒服兵役处罚措施的情况下4天内3次写申请书退出,经干部骨干多次教育引导,未有任何改变,本人熟知且愿意承担所有拒服兵役的后果。

鉴于黄振南此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关于解决入伍新兵拒服兵役问题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给予黄振南作拒服兵役问题处理。处理意见如下:

一、由开化街道办事处对黄振南进行不少于10天《国防法》《兵役法》等相关法律集中教育;

二、由市发展改革局等相关部门将黄振南纳入履行国防义务失信名单,银行部门三年内不得给予黄振南信贷优惠政策和利率优惠支持;

三、组织部、人社局和相关单位,两年内不得录用黄振南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及国有企业工作人员;

四、公安部门在黄振南个人户籍“服役栏”备注“拒服兵役” 永久字样,两年内不得为其办理出国(境)相关手续;

五、教育部门两年内不得为黄振南办理入学和升学手续;

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三年内不得为黄振南办理经商手续;

七、按照文山市2019年义务兵优待金的1—3倍予以罚款12000元,由开化街道办事处自文件下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执行,罚款上缴市财政;

八、由新闻媒体、各单位武装部将黄振南行为及惩处结果作为违反《兵役法》的反面典型,向社会通报;由教育局将其在文山市各院校范围内通报。

文山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0年9月24日

(原标题:4天内3次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