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号,也就是昨天入狱13年最后宣告无罪的张志超发布视频说:他将在10月20号也就是今天领取332万的国家赔偿。今年6月1日张志超向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提出国家赔偿申请,申请赔偿788.9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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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包括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88.9万多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六百万,在视频当中他说谁也不愿意用这么多年的青春来换这样的赔偿,1989年出生的张志超是山东临沂沭县人,案发前是山东省临沂市高一年级的学生,2005年1月10号临沂市第二中学一个女生突然失踪,一个月后遗体在男厕所被发现,经过当地公安部门调查认定这个学校当时不满16岁的高一学生张志超涉嫌强奸并致人死亡。

从此张志超就失去了人身自由,2020年1月13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认为张志超犯罪事实的主要依据是被告人的有罪供述,而没有客观证据指向张志超,最终宣布张志超无罪当庭释放。至此张志超总共被羁押了5449天,那么现在最终的国家赔偿金额已经出来了就是332万元,这个数字一出来呢又在网上引起了众多网友的讨论。

基本上就是两种声音了,有的人说失去十几年的自由就换来300多万元,现在的物价水平在好多城市买个房子都不够啊,也有人说300万不少了,自己在外边还未必挣得到这个钱呢,小编觉得这种讨论是没有存在的价值基础的,第一国家赔偿这332万元不是头脑一热想出来的,那是严格依照标准计算出来的。

第二每个人所处的环境地位不同,对金钱的感知也不一样,有的人觉得这不算什么钱,可是对有的人来说这就是一个天文数字了,所以我们关注的重点应该集中在如何保障和完善国家赔偿标准,如何减少甚至杜绝冤案错案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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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么说张志超的人生已经被永远地改写了,无法掌控自身命运这本身就是一个悲剧,只希望这份国家赔偿能够稍稍慰藉他的内心,帮助他在余下的人生岁月当中活出他自己想要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