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学作为四川省和成都市重点建设的高等院校,投入了3年40亿元的巨大资源。

近年来,成都不断加大对成都大学的投入。先是成都教育学院、成都卫生学校、成都幼儿师范学校合并进入成都大学2010年,成都铁路中心医院成为成都大学附属医院;2013年,国家级抗生素研发基地四川抗菌素工业研究所划转至学校。2021年成都大运会暨第31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正式落户成都。大运会整个运动村的建筑面积超过37万平方米。大运会结束后,将划归成都大学作为办学使用。

2018年成都市人民政府支持成都大学高水平建设发展的意见中明确提出从建立组织机构、政策支持、资金及配套支持三个方面支持成都大学高水平建设。具体支持措施包括:成立支持高水平办好成都学院领导小组,由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市级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未来三年,市政府多渠道统筹资金40亿元,大力支持学校重点学科建设。

1978年,“成都大学”建立,建校之初为本科院校设置。之后由于某种原因变成专科院校,2003年升格为本科院校,不过校名变成了“成都学院”,保留了“成都大学”牌子。

根据远期规划,成都大学的校区面积将达到5000亩,努力创建成为国内一流的应用型城市大学,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在中国高校中,校长与党委书记究竟谁是学校的管理者?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运行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党政职权范围界定不清

由于党政职权范围界定不清, 决策程序缺乏具体规定, 从而导致党政分工不明、权责不清。有的党委包办行政事务, 校长缺乏独立的行政管理权, 导致校长办学治校积极性不高;有的校长独断专行, 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难以体现;有的党政领导各持己见、各自为政, 导致政令不畅、执行不力, 影响了整体功能的发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2.党政领导之间的矛盾时有发生

在管理实践中, 党委书记与校长难免存在不同意见, 而在领导体制的政治框架和法律框架不协调的情况下, 党委书记与校长之间关系不明确就可能导致双方在各自占有的资源基础上产生对峙。有些学校党政主要领导之间意见不合、矛盾突出, 以致内耗严重、人心涣散, 使学校管理工作受到严重影响。

3.领导体制运行多取决于个人素质

书记和校长实际上是两套工作系统的负责人, 负责两套系统的协调沟通, 但由于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制度保障, 大多数情况下是靠党政一把手个人素质, 以及基于个人情感和长期磨合形成的历史传统而维持合作的局面, 这种个人自觉配合的模式一旦打破, 便会出现极端现象。

4.人治化倾向依然存在

党政权力模式的形成往往受党委书记、校长等主要领导个人情况影响, 如果党委书记的资格、能力和所拥有的资源占据优势, 那么学校管理就容易形成以书记为中心的管理模式;如果校长更为强势, 则容易形成以校长为中心的管理模式。

5.党政领导决策前的酝酿和沟通缺乏必要的形式和渠道

由于在实际运行中形成了党务、行政两套工作系统, 决策一些涉及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事先酝酿不够, 成为党政之间产生矛盾、摩擦的主要原因, 而有些学校以党政联席会的形式酝酿重大问题, 往往参加人数过多, 达不到通过酝酿形成统一的目的。

6.民主监督的有效性不尽如人意

民主治校是高校领导体制和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承担民主监督、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等职责, 但有些学校没有或者不敢把决策权真正交给教职工, 以致教代会沦为有职无权的“重要”形式, 且党政管理人员在代表结构中所占比例偏高。

7.学术权尚未回归学者

部分学校的学术委员会、教学工作委员会成员绝大多数由具有高级职称的处长、二级学院院长构成, 无党政领导职务的教授人数偏少, 导致行政管理与学术决策未能科学分离, 无法保证教授在学术管理上具有充分的权利和相对独立的地位。

8.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运行机制评价体系缺失

目前, 尚无一套科学、实用的评价体系用于衡量和检验学校贯彻执行这一制度的实际效果, 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和上级党组织无法对出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偏差予以及时发现。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运行机制的路径选择

1.深刻把握精神实质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集体领导体制和个人负责体制的结合, 其运行机制必须以一种体制为依托, 不能主次不分。针对思想层面的问题, 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一是加强线上线下培训指导。线下在校级领导层面举办系列专题学习班, 线上通过网络对教育系统处级干部进行培训, 增强贯彻落实思想和行动自觉。二是细化具体措施。虽然《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对于高校领导管理体制有明文规定, 但过于原则。为此上级主管部门必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按照政府意志和价值取向, 修订完善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的指导性意见, 对相关内容进行规范表述, 在所有高校内统一使用, 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真正把有关要求落地。三是建立任前理论法规考试制度。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内容纳入政策理论考试, 并与廉政考试合二为一, 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必经程序, 最终结果作为刚性条件实行一票否决。

2.选人用人陈力就列

基于党委把握方向的需要, 高校配备的党委书记应更关注其价值理性的高度, 基于校长科学治校的需要, 配备校长可以更关注其工具理性的能力, 其着力点在于选配的党委书记和校长能够互补支持, 形成和谐向上的集体领导力。在具体选配过程中, 还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坚持以学校为主导, 健全完善学校负责人的产生与任命机制。上级组织部门考察干部时公开任职条件、遴选办法、后备人选、提前公布岗位, 并实行差额竞聘, 让候选人面向拟就职单位的教职工代表阐述施政纲领和工作思路, 由相关人员无记名投票选择, 充分体现基层的意愿。二是校级领导无论是平级转岗或是提拔任用, 都应实行试用期制进行研判, 以确保真正的陈力就列。三是推进大学校长职业化。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在不同的学校产生的具体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校长自我调适的能力, 因此应从制度上有效解决这一问题, 着手制订高职、大学校长专业标准。

3.理顺党政运行规范

高校应结合区域特色、高职特质、院校特点, 以系统的思维、法治的要求、制度的形式在宏观、微观层面予以规范约束。宏观方面制订出台学校章程, 从“立宪”的高度出发, 以法律规制的形式明晰组织架构、治校规范、权责关系、运行机制, 形成党委全面领导学院工作、院长负责学院行政工作、学术委员会和教学工作委员会行使学术权协助教学工作、学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学生工作、教代会和申诉委员会民主监督学院管理工作、职业教育集团理事会指导校企合作育人工作, 既分工明确, 又相互合作, 既统一于党委领导之下, 又各自独立负责地在职权范围内创造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微观方面要以学院章程为统领, 按照“梳理—摸清家底”“审视—系统设计”“完善—构建体系”的工作思路, 系统开展“存、废、改、并、立”工作, 建立起内容完善、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规范实用的制度体系。

4.提升学术话语占位

学术权能否充分发挥作用, 关系到高校价值使命能否实现。因此, 高校应使学术权与行政权齐头并进, 同频共振。其一, 在学术研究管理上, 进一步优化学术委员会的结构, 组成以教授为代表的各种委员会, 共商学术大事。可根据专业改革、科学研究、教育教学、教材建设、职务评定等不同方向, 建立二级学术委员会, 对学术事务进行分类讨论, 形成教授治学的工作模式, 切实把涉及学术事务的决策权真正交给对学术研究有深切体会的教授, 真正让学术权威来处理学术事情, 让学术决策回归学术本位, 提高高校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其二, 扩大二级学院的学术自治。二级学院既承担着育人的职能, 也是改革与发展的动力与源泉。学校成为办学的决策中心, 二级学院则成为办学的管理中心, 因此二级学院要把行政管理与学术管理进行有机结合, 在贯彻落实学校决定时体现“行政主导”, 在内部管理上则体现“学术主导”。

5.强化师生民主管理

民主权贯穿于决策权、行政权和学术权的全过程, 高校要确保广大师生对学校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实现管理的民主化和管理的重心下移。一是在教师方面, 主要在制度层面、组织架构、会议程序、会议主题和职责范围等方面对教代会制度予以修改完善, 使其在扩大基层民主、增强管理成效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真正成为广大师生开展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与建言献策的渠道与阵地。二是在学生方面, 作为学校的主体, 学生既是受教育对象, 也是大学服务的对象与依靠。然而, 实际上学生的民主权在现行制度中并没有得到充分体现, 在新的制度设计上, 必须以学生为中心, 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 逐步提升大学生在大学治校过程中的参与度, 保障学生参与学校事务权, 建立学生与学校间的信息反馈、沟通机制和申诉机制, 让学生对课程设置、教学质量、考试考核、学风建设等提出建议, 形成和谐关系。

6.科学设计考量指标

绩效评价是制度落实最有力的外在显现。根据目前高职院校办学实际和实践创新的最新成果, 结合个别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运行范式, 剖析影响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工作机制建立的核心要素, 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 从领导体制、决策机制、治理结构、制度规范等方面把各项具体内容细化, 制订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考核评价体系和参考规范, 经过遴选影响制度落实的关键指标, 可确定5个一级指标、14个二级指标以及33个三级指标。

7.构建外部督查机制

制度的落实离不开良好的外部督查机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应要求学校对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情况进行自查诊断, 并适时进行研判监督和定期检查, 对于执行不好的情况予以及时纠偏。由于上级组织部门掌握着高校领导班子成员任免的权限, 所以当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执行出现偏差的时候, 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应及时介入, 通过和领导班子尤其是书记、校长充分沟通, 及时排解矛盾;对因个人原因, 未落实好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班子成员, 应采取相应的约束机制和问责机制。

(保留所有权利,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制度开门”。资料来源:刘永亮,高职院校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运行机制的路径选择精读,陕西教育 (高教) 20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