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辽沈晚报记者崔晋涛报道 “我是他妻子,知道他喝了酒,不让他开车,但是没劝住,担心他酒后驾车危险,一直骑电动车跟在后面,你们看看,没出交通事故,能不能照顾照顾?”10月13日19时50分,阜新市细河区新建路一辆号牌为辽N37XXX的小型汽车被交警拦下,司机张某一身酒气,正当此时,车后一名女子驾驶电动车快速驶来,连忙向交警求情。

交警对二人进行教育,酒驾行为非常危险,并非以是否发生事故为依据。其后,经检测,当事人张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41.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细河大队依法对张某做出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10月13日19时50分,阜新市细河区新建路,交警正在路口排查,这时一辆小型汽车由西向东时走时停地驶来。交警发现车辆异常后,将车拦停,进行检查。

车窗摇下来后,一股酒气扑面而来,“请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配合检查,”交警随即检查司机张某的证件并对其做呼吸式酒精检测,这时该车后方“冲过来”一辆电动自行车,车上跳下一女子急忙阻止民警:“我是他妻子,我知道我老公喝酒了,不让他开车,但是没劝住,担心他酒后驾车危险,所以我一直骑电动车跟在他车的后面,没有出交通事故,能不能照顾照顾?”

民警严肃地告知张某妻子:“酒后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对酒后驾驶行为人的处罚是针对它的严重危害性和巨大安全隐患依法作出的,而不是以此次是否发生交通事故为依据!目的是通过严厉的处罚来震慑酒后驾驶这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让更多的人放弃侥幸心理,从而杜绝酒驾的发生。”

经检测,当事人张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41.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细河大队依法对张某做出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张某和妻子认识到了酒驾行为的严重危害性,民警语重心长地对张某妻子讲,纵容违法并不是正确的爱,如果爱他,就不要让他以身试法、以身涉险。如果很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你又能求谁“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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