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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3日14:57分长春交通治安巡逻大队皓月中队民警在皓月大路巡逻时发现一辆吉AXXXXX装满货物的重型货车存在超载嫌疑,于是拦停对其进行询问检查时发现驾驶员很紧张,民警询问是否超载,驾驶员回答不超载,但凭借民警多年的工作经验还是将其带往检斤处进行称重,称重之后发现该车核定在载质量为31700,实际载重96540,严重超载马上达到50%以上,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当场对其开具罚款2000,记3分的通知书凭证,并教育驾驶员他人安全也是自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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