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刚刚发布,无锡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提高了。

10月15日,江苏省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通知》,无锡市职工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按照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则按基准利率执行,目前公积金贷款利率为1-5年期年利率2.75%,6-30年期年利率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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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分析认为,此次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调整是针对无锡楼市供需失衡,而改善市场销售较热的定向调控。

二、

今年十一以来,江苏还有徐州、绍兴发布了稳定楼市的调控措施。

10月9日,江苏省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徐州市中心支行等五部门联合下发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提出,坚持“一区一策”精准调控、商品住宅备案价格一年内不得调整、不得强制购房人进行升级装修等八项政策。

绍兴市住建局10月9日起实施《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

绍兴市区(含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和镜湖新区)新建商品住房备案价格实行“双备案”制度,须经区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市联席会议审议确定。新开盘项目价格备案须综合考虑同区域内其他类似房源价格或“地价+成本”等因素,加推盘项目价格备案不得高于首次备案的商品住房价格。

三、

今年四季度,楼市平稳依然将是主基调。

据研究数据表明,今年7月1日至9月30日,全国共有44个省市67次推出房地产相关政策,其中,常州、沈阳、杭州、东莞、无锡、深圳、南京、宁波、大连、成都、马鞍山、十堰、唐山、银川共14城发布了有关规范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政策,涉及到竞拍规则调整、落实限地价导向、加大住宅用地供应、严管企业拿地资金等。

另外,此类政策都有助于土地价格的稳定和市场预期的稳定。需要说明的是,部分城市虽然近期没有明确发文,但是在实际的土地交易中,也依然落实了此前既有的稳地价政策。

近期长沙发布的新政更是将竞自持租赁住房的建筑面积提高到该宗地可建建筑面积的100%。并采取限地价、限溢价加摇号在内的多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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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着眼合肥,近期楼市政策并无大的变动,有一个好消息是包括合肥在内20城公积金可互认互贷。

在日前举行的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合作会议上,包括武汉、长沙、合肥、南昌等在内的20个城市公积金中心代表签署了《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公约》。这意味着20个城市有购房需求的市民,可在任一城市实现公积金贷款互认互贷。

目前,互认互贷的城市还包括黄石、岳阳、九江、黄冈、株洲、抚州、咸宁、湘潭、宜春、宜昌、荆州、鄂州、孝感、天门、仙桃、潜江。据了解,20个城市间已开通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查询接口,可以查询合作城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贷款、信用等信息,还可以在不动产信息核实、婚姻核验、楼盘项目备案等方面互相提供支持。

9月1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管理办法(试行)》。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两年。

据悉,根据三级预警不同的措施,个人公积金贷款上限调节系数在0.8-1.2区间浮动,按照目前个人公积金最高可贷款45万元计算,个人公积金贷款上限也将在36万元-54万元区间浮动。

通过对住房公积金的业务和资金运行情况进行系统分析、预测和评价,根据预先设置的预警值,采取对应的措施对相关环节进行管理。

并通过个贷率、资金净流量、收益率和收益承载量等确定三级预警等级,即一级预警、二级预警、三级预警。

一级预警状态中

70%≤个贷率<85%,此时资金净流量均衡。合肥市恢复办理异地缴存职工家庭在本地购房申请贷款;个人公积金贷款上限调节系数为1。

二级预警状态中

85%≤个贷率<95%,并趋于持续上升,当资金净流量快速减少或为负数时,可采取以下措施:加大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的催缴力度;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适度收紧住房公积金贷款;暂停“商转公”贷款业务;做好“公转商”贴息贷款准备;启动预警信息的发布工作;个人公积金贷款上限调节系数为0.9。当60%≤个贷率<70%,并趋于持续下降,资金净流量快速放大,可采取以下措施: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适度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个人公积金贷款上限调节系数为1.1。

三级预警状态中

个贷率≥95%时,调整收紧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使用政策;暂停办理异地缴存职工家庭在本地购房申请贷款;启动“公转商”贴息贷款;实行贷款轮候制;个人公积金贷款上限调节系数为0.8。个贷率<60%,资金沉淀并严重过剩,增值收益很低时,可采取以下措施:调整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使用政策;个人公积金贷款上限调节系数为1.2。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月初会向社会公布个贷率。当个贷率连续两个月达到一定区间时,从第三个月开始向社会公布个人公积金贷款上限调节系数,并从公布次月起执行。预警等级及相应调控措施,由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公开渠道向社会公布,并报省住建厅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