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元缴存公积金可到重庆贷款买房
广元、重庆两地将实现缴存住房公积金

信息共享互认互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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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晚报讯(全媒体记者管寒冰)在广元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如果在重庆购房,可以选择直接就在当地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享受同等利率,反之亦然。昨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将与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渝北办事处和合川区分中心签订《落实成渝地区双层经济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合作协议》,缴存、提取、贷款、房产、婚姻状况、法院执行情况等信息共享,互认互贷的住房公积金一体化绿色通道将正式开通。

据悉,在广元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如果在重庆购房,可以享受当地缴存职工同等的贷款利率。即全国一样的5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年利率3.25%,五年及以下公积金贷款年利率2.75%,反之一样。

此外两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要办理账户异地转移,不必再像以前须填写申请表,两地单位盖章,而是根据网络信息共享在网上办理即可。如果重庆籍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在广元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后出现还款逾期,重庆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可协助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催收、扣发公积金账户余额。如果法院在执行调解,可帮助协调相关工作,反之亦然。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积极推动两地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上月该中心已经前往重庆进行对接,如今已经拟定了《落实成渝地区双层经济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合作协议》,各部门正在进一步核实相关条款,最近即将与重庆渝北办事处和合川区分中心正式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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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渝公积金互认互贷

今年4月27日,川渝两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高级人民法院在成都共同签署两项合作备忘录,共同启动两地住房公积金信息共享平台上线运行。

随着这个共享平台上线,两地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信息实现两地互查,更加方便职工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

根据合作备忘录,双方将推进建立两地互认互贷等7大机制,推动两地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同时,开展行政执法联动等4个方面合作,推动两地形成住房公积金领域执法司法联动机制,并将推动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在川渝毗邻地区、区域中心城市、重要支点和节点城市间进行先行先试。

来源:广元新闻网

编辑:薛如玉

审核:蒲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