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自己的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以后,并且依法获得相应的经济赔偿之后,这种情况下,我实际上是不愿意解除劳动合同,可不可以要求企业单位,正常在签订劳动合同,继续在工作单位上班呢?其实你有这样的想法我们都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一般情况下,企业单位想要单方面的解除劳动合同以后,那么就说明他实际上是不愿意再继续聘用你了,所以说继续签订劳动合同,在原单位上班的可能性是很小的。

作为一个工作单位来讲,那么首先他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所付出的成本是很巨大的。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说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是要付出相应的经济赔偿,这个经济赔偿的标准是根据你在工作单位工作的期限来决定的,每工作一年大约是享受到一个月的工资待遇,赔偿以此类推。所以说你的工作时间越长,实际上你能够获得相应的经济赔偿也就会更多,那么企业单位因此而付出的成本也就会更大。

既然企业单位都付出如此大的成本,那么就说明他应该是,已经下定决心要和你解除劳动合同了,所以说你想再留在原单位,或者说是想再次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概率,实际上都是非常低的,几乎是为0的状态。所以我们是不用去这样想了。我们现在应该要做的就是核算自己的这个经济赔偿,是否达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标准。

那么他一般规定的是你税前的全额工资比方说你税,前一个月的全额工资是6000块钱,也就是在扣除五险一金之前的这个工资收入,那么以这样的标准来进行补偿,比如说你工作的十年,就是大概6万块钱左右的补偿,看看是不是符合这样的标准。同时你还可以正常享受到失业金待遇的领取,你只要在工作单位,正常缴纳社保,并且正常缴纳的失业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如果说达到10周年以上,那么就可以享受到最长不超过24个月失业金的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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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们应该琢磨的是这两方面的待遇,而不是去想能否和原工作单位再次签订合同,基本上可能性不大,同时作为你离开工作单位以后留下的空缺,他可能已经找好新的顶替人事,所以说他可能尽快的就会让新员工入职,所以这就是解除你劳动合同的一个根本原因。

对于我们来说享受到这个失业补偿金,包括这个我们的经济赔偿,待遇之后大概有个几万块钱左右,一般是5万块钱到10万块钱左右之间不等于,这样的一个待遇水平。那么在这段时间之内你就应该去寻找新的工作单位,根据你自身的工作经验寻找同类的工作单位,因为你有这个过度补偿金,所以说哪怕是几个月时间找不到新的工作,实际上自己也是不必要过度地去担心和着急的,因为毕竟找一家合适于自己的工作才是更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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