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中介联合家装商城工作人员,替多名资信较差的贷款人虚构贷款用途,骗取“家装贷”近2千万元,导致银行损失600余万元。10月16日,南都记者从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获悉,9月17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骗取贷款罪对被告人周某某、马某、岳某、蒋某某4人提起公诉。

“家装贷”系银行与家装商城合作专门用于在家装商城内的消费贷款,贷款期限一年。贷款由消费者通过手机APP向银行申请,经商场工作人员验证后,由银行放款至家装商城,再经由商城转账给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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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底,周某某了解到“家装贷”项目,他发现只要家装商城的商户愿意配合,就可以通过虚假消费实现贷款套现,而他与商户都可以从中获取一定好处。于是,周某某开始做“家装贷”中介,并搭识了闵行区家装商城负责“家装贷”项目的工作人员马某。两人一拍即合,并确定了各自收取佣金的比例,其中马某收取贷款金额的10%,周某某收取2%。之后两人分工合作,周某某负责招揽贷款人,马某及其部门负责人岳某则负责联系商户帮忙走账,并完成贷款申请验证。

2018年3月,周某某主动联系正好缺钱的蒋某某,提出能为其办理贷款并获得同意。接着,周某某就以蒋某某的名义申请了2笔“家装贷”,分别为10万、13万。贷款通过审核后被放款至商场,再由商场转给商户,商户拿到贷款后扣除自己的那份返利,再把剩下的钱转到马某的账户内,以此完成走账。

这笔钱到马某账户后,经周某某账户,最后蒋某某拿到两笔贷款共17万余元,均被其用于在老家盖房、归还欠款等。当时,蒋某某每月工资均被用于日常消费和还信用卡债,根本没钱还“家装贷”。

之后,周某某、马某和岳某依葫芦画瓢,给多名资信较差的人申请“家装贷”。直到2018年底,银行审计时发现多笔贷款逾期,由此案发。

被告人周某某到案后供认其犯罪事实,并称经其手办理的贷款都没有发生实际交易,每笔贷款的20%-30%作为佣金按比例分给自己、马某、岳某及商户。他称,贷款人之所以接受高额手续费的贷款,是因为他们资信很差,而且有大量债务待还,已经无法通过正常渠道申请贷款。但是经过他和马某的“帮忙”,这些贷款人就能申请到“家装贷”。但最后的还款则由贷款人自行解决。

经查,被告人周某某、马某和岳某三人合伙共为200余名贷款人申请“家装贷”近2千万元,造成银行损失600余万元。被告人蒋某某在贷款到期后变更预留联系方式、逃避催收,至今拖欠贷款本金23万元。闵行区检察院审核认定,四名被告人的行为均涉嫌骗取贷款罪,依法将该案起诉至区法院。

采写:南都记者 诸未静 通讯员 应梦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