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10月15日讯(记者 胡旭阳)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督导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10月14日,司法厅组织召开“三州一市”森林草原防灭火立法工作推进会,督促指导各地高质量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地方立法工作。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刘志诚出席会议并讲话,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飙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做好“三州一市”森林草原防灭火立法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政治责任,是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法制体系的客观要求,是依法推进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治本之策,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立法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会议要求,做好“三州一市”森林草原防灭火立法工作,一要坚持科学立法,确保森林草原防灭火立法符合客观规律和地区实际,使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二要坚持民主立法,确保森林草原防灭火立法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汇集各方建议,把专项整治中形成的有效经验做法用法条固定下来。三要坚持依法立法,把握地方立法权限,依照法定程序,确保森林草原防灭火立法遵循法制统一、符合法定程序。

会议强调,司法厅、省林草局、省森林消防总队要结合职能职责,加强立法工作指导与协同联动;“三州一市”要严格遵循“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公众参与”的立法工作机制,集中精干力量,统筹发力、攻坚克难、重点突破,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森林草原防灭火立法工作任务。

会上,凉山州、甘孜州、阿坝州、攀枝花市分别就森林防灭火立法工作的推进情况作了发言。应急厅、省林草局、省森林消防总队分别结合职能职责进行了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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