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瑞幸咖啡,想必很多人想到的就是它的优惠券以及4月2号爆出的财务造假事件。
瑞幸咖啡财务造假22亿事件,让号称“薅资本主义羊毛”的瑞幸咖啡深陷丑闻。
数据显示,盘前瑞幸咖啡股价一度暴跌85%,开盘后该股共计熔断6次,日跌幅达75.57%,跌破发行价。
屋漏偏逢连夜雨!
10月12日,瑞幸咖啡又双叒叕上热搜了!
(图片来源:新浪微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对瑞幸咖啡(中国)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不正当竞争案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这五家公司分别罚款200万,合计1000万罚金。
(图片来源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瑞幸咖啡被罚经过
也许有人会疑惑,瑞幸咖啡不是财务造假吗,怎么又跟不正当竞争行为扯上关系呢?
小编这就给大家解释一下来龙去脉:
2019年4月至12月期间,瑞幸咖啡为了获取竞争优势及交易机会,与其余几家受处罚的公司达成合作关系。
还虚假提升了瑞幸咖啡2019年度相关商品销售收入、成本、利润率等关键营销指标。
经统计,在这期间,瑞幸咖啡在多家第三方公司的帮助下,采用“个人及企业刷单造假”、“API企业客户交易造假”,虚增收入。
通过开展虚假交易、伪造银行流水、建立虚假数据库、伪造卡券消费记录等多种手段,累计制作虚假咖啡卡券订单1.23亿单!
同时,瑞幸咖啡通过开展虚假交易,虚构原材料采购、外卖配送业务,虚增劳务外包业务、虚构广告业务等方式虚增成本支出,平衡业绩利润数据。
通过资金不断循环,实现营业收入大幅虚增,最终形成极具吸引力的虚假业绩,欺骗、误导消费者和相关公众。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为:
瑞幸咖啡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内容如下:
“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构成虚假宣传行为。
最终,对瑞幸咖啡等五家公司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
说到底,瑞幸咖啡还是栽在了“造假”上!
不管是大企业还是小企业,都要引以为戒,毕竟200万的罚款对谁来说不是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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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
既然提到了不正当竞争行为,那就要清楚不正当竞争行为具体有哪些,才能避免犯与瑞幸咖啡一样的错误。
我国在《反不正当竞争法》当中,明确了11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中4种为限制竞争行为,另外7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这其中不正当竞争行为有:
1.混淆行为
指在市场经营活动中,以种种不实手法对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作虚假表示、说明或承诺,或不当利用他人的智力劳动成果推销自己的商品或服务。
使得用户或者消费者产生误解,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同业竞争者的利益或者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常见的有: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擅自使用或使用近似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等。
2.商业贿赂行为
指经营者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或者其他能影响交易的相关人员以财务或其他好处的行为。
商业贿赂的形式可谓数不胜数,回扣、佣金、折扣、咨询费、介绍费等非常普遍。
但一般来说,如果双方采取公开明示的方式,并且如实入账,就视为正常的商业往来,不会被当作商业贿赂。
3.虚假宣传行为
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广告经营者也不得在明知或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
4.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侵犯商业秘密指经营者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他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5.低价倾销行为
低价倾销是指经营者以排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
但以下的情况除外:
① 销售鲜活商品;
② 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
③ 季节性降价;
④ 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6.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不正当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以提供奖励为名,实际上采取欺骗或者其他不当手段损害用户、消费者的利益,或者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常见的有:
① 谎称有奖或者让内定人员中奖的;
② 利用有奖销售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③ 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金额超过50000元。
7.诋毁商誉行为
诋毁商誉是指经营者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从而削弱其竞争力的行为。
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一定要防止自身出现以上七种行为,不然就等着市场监管局找你谈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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