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不少市民拨打本报创富互动热线询问,今年国庆、中秋长假期间,自己在单位加班,期间的加班工资应该怎么算?就此,记者进行了咨询。

据淮安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10月1日至10月4日为国庆节、中秋节的法定节假日,在此期间,加班按300%算工资,且用人单位不得以调休的方式冲抵加班费。10月5日至10月8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在10月1日至8日期间,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原有工资计发方式处理。以此计算,理论上国庆、中秋假期加8天班抵平时20天。此外,加班工资必须以现金形式支付,节日中,用人单位发放给职工的福利和礼品不能冲抵加班工资。

不过,有律师补充说,上述工资可能只是纸面计算,在实际操作中,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个小时。”也就是说,如果真的有单位8天全部加班的话,时间将超标,无论员工是否愿意,都是不可以的。

■融媒体记者 王舒

通讯员 戴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