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农民工张师傅向本报新闻热线4286666咨询,他在工地干活时不慎将脸划伤,缝了3针,工地老板付了医药费。因为伤口很深,医生要求他回家休养一周再上班。他想知道,休养期间是否应得生活费。

就此事,记者咨询了甘肃陇达律师事务所。王峰治律师说,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工伤期间的工资是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的工资待遇来支付的,工伤认定了劳动者的伤残等级后,就可以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是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也应该由所在单位支付。员工发生工伤,单位仍然需要承担部分经济责任。社保机构认定工伤之后,用人单位需支付伤者停工期间的工资和福利,还有护理期间的生活费。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桑杰才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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