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近年底,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险种参保缴费的高峰期,不少人会完成本年度的参保缴费,但有一些市民在参保缴费中有一些困惑,例如逐年缴费到退休年龄时还未缴满15年怎么办,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时间是否会延长等问题。对此,市社保局为让更多市民享受养老保险带来的福利,出台政策提出明年6月底前符合条件的参保市民可一次性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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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够可补缴

近日,市民王先生给我市养老保险参保工作点了个大大的赞,他说自己父亲今年50岁,去年才开始参加养老保险,今年是缴纳的第二年,按照缴满15年才能领取待遇的要求,父亲要64岁才能领到养老保险待遇,要比正常退休年龄晚4年。

“能不能一次性将未缴的4年费用缴完,再逐年缴满60岁,这样就刚好缴费15年。”抱着试一试的心态,王先生询问了社保窗口的工作人员,得到的回复让他意外,居然可以一次性补缴。王先生为父亲参加的养老保险标准是1000元每年,就这样他一次性缴纳了5年的养老保险费用。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用可以补缴吗?巴中市社保局工作人员介绍,其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用可否补缴目前没有相关政策和法律依据,但考虑到巴中的实际情况,经请示四川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同意后,我市出台了相关方案。他表示,自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实施以来,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平均缴费水平逐年提升,待遇保障能力有所增强。但由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启动之初,部分群众对缴费政策不了解,没有按时逐年缴费,导致到达基本养老保险法定领取年龄时,不能正常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近期,为切实保障民生,我市出台了《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通知》。

巴中户籍符合条件者

明年6月底前可补缴

记者了解到,根据上述通知,具有我市户籍,以2020年为计算年龄标准,距法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在2021年6月30日前,可自愿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逾期不再补缴。符合条件需要进行补缴的参保人员,需要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在各区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提出补缴申请,区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对是否符合补缴条件进行审核,并根据参保人员实际情况测算出可以补缴的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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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张某2020年内年满55周岁,已缴费5年,距基本养老待遇法定领取时间还有5年,则可补缴5年;李某2020年内年满55周岁,已缴费10年,距基本养老保险法定领取时间还有5年,则不能补缴;王某2020年内年满60周岁或大于60周岁,可一次性补缴不足15年的年限。

该工作人员提醒,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计算方式,城乡居民应早参保、长缴费、多缴费,以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高养老保障水平。另外,各县区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相关资料,优化经办流程,严禁随意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范围,坚决杜绝违规补缴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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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养老保险最低缴费调整为200元

今年,我市调整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将目前最低缴费档次由原来的每人每年100元调整为200元,仍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缴费档次专用于政府为困难群体代缴养老保险费;增设每人每年4000元的缴费档次,对应的缴费补贴为200元,其它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维持原标准不变。

也就是说,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档次共有13档,为每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13个档次,对应的政府补贴为40元、45元、50元、60元、60元、65元、70元、75元、80元、100元、120元、160元、200元。此外,保留100元缴费档次用于政府为困难群体代缴养老保险费,对应的缴费补贴为40元。并且参保人员在逐年缴费的同时,允许在本年度内通过多次缴费以提高年度对应的缴费档次,进一步增加个人账户资金规模,提升今后整体待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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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巴中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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