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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张爽 见习记者 周嘉敏 滨州报道

10月13日上午,滨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新闻发布会举行。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滨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对象包括普查标准时点2020年11月1日零时在滨州市行政区域居住的自然人(含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及在滨州市行政区域外居住、户籍在滨州市公民,普查内容主要为公民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等。同时,此次普查对普查短表首次采用微信扫码联网自行申报。

人口普查是一项政府行为,是和平年代最大的社会动员。定期开展人口普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明确规定。2019年10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滨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对象包括普查标准时点2020年11月1日零时在滨州市行政区域居住的自然人(含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及在滨州市行政区域外居住、户籍在滨州市公民,不包括在滨州市行政区域短期停留市外人员、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普查内容主要为公民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等。

滨州人口普查工作分3个阶段进行。准备阶段从2019年10月至2020年10月31日,主要工作是,组建各级普查机构,制定普查方案和工作计划,进行普查试点,落实普查经费和物资,开展普查宣传,选聘培训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普查区域划分及绘图,进行户口整顿,部门资料搜集,10月11日起开展入户摸底。

普查登记阶段从2020年11月至12月,主要工作是组织普查员入户登记,开展比对复查、数据质量抽查等。

数据汇总和发布阶段从2020年12月至2022年12月,主要工作是进行数据处理、评估、汇总,发布主要数据公报,普查资料开发利用等。

与以往人口普查不同的是,为了方便群众申报普查信息,尽量减少对普查对象的打扰,此次普查对普查短表首次采用普查对象自主填报方式,开发了自主填报程序,群众可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联网自行申报个人和家庭信息。

此次普查倡导普查对象进行自主填报,住户如需自主填报,可在普查员上门摸底时向普查员说明,请普查员提供自主填报的账号,根据填报要求按时、如实申报信息。选择自主填报的住户应在11月5日前完成信息申报,如果没有完成,普查员将入户登记普查表。

另外,为了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确保人口普查数据的采集质量,此次普查将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全面采用电子化采集,数据直接实时上传至国家,有效杜绝中间环节可能受到的人为干扰;充分发挥部门行政记录数据的作用,为普查登记信息与相关行政记录的比对提供数据支撑;组织现场登记,广大普查人员要按照普查方案要求,不重不漏、准确采集每一条信息,确保普查源头数据真实可信;始终坚持依法普查,严格执行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问责机制,严肃查处各类普查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制定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普查应急预案,针对不同风险等级地区采取不同的普查登记方式。比如,在高风险地区采取电话访问、网络自主填报等无接触方式开展普查登记;在中风险地区采取户外设站登记、网络自主填报等方式;在低风险地区按既定方式入户摸底和登记。

现场登记期间,要求普查员工作时要身体健康、体温正常,入户时要根据防控要求佩戴口罩,及时进行消毒等,切实做好入户登记的防护工作。

据介绍,滨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口普查工作,将人口普查工作列入市政府重点督办工作,2020年3月,滨州市政府印发《关于做好滨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各级各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截至目前全部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10月11日开始,滨州市近两万名普查员全面开展入户摸底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