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社会早已成为与现实社会同等重要的新空间,并且继续与边界上的现实空间融合。因此,网络空间治理已成为国家治理体系的组成部分。
我国时至今日有三个互联网法院,分别是杭州,北京和广州,实践充分表明,互联网法院不仅是“在线审理网上案件”的法院,而且在历史交叉时期促进了法治和网络空间治理的建设。 “两个世纪”。网络空间中共享未来的社区为法院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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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未来发展的角度来看,互联网法院也面临着新的挑战:
首先,“非接触式案件处理”已成为新的常态,迫切需要在线诉讼规则。
随着后流行时代的到来,在线诉讼将激活“加速器”,对在线诉讼规则的需求更加迫切。这对互联网法院提出了更高的创新要求。
第二是新兴互联网技术的蓬勃发展,网络空间治理的难度急剧增加。
信息技术正在快速迭代和升级,以5G新基础架构为核心的Internet下半部即将到来。如何抓住互联网司法和智能法庭建设中的技术发展机遇,以及如何面对物联网中日益复杂的法律关系,将面临巨大挑战。
第三,国际形势日益复杂,互联网领域制定规则的权利与世界话语权的竞争更加激烈。
为了使中国的互联网正义成为促进国际互联网治理规则和治理模型发展的重要平台,还需要更持久的规则体系学习和更复杂的裁判能力培训。

为发展互联网法院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确立互联网法院作为特别法院的地位,并进一步提高互联网法院在建立网络空间规则和促进法治方面的声音和影响力。
二是进一步完善互联网司法规则。在管辖范围内,不正当竞争和其他严重影响互联网发展的案件也包括在管辖范围内;在程序规则上,有必要制定专门的电子诉讼法,以真正实现诉讼制度的创新与飞跃。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互联网专业审判人员的培训。在新的国际和国内双周期发展模式,数字经济保护,人身权利保护,互联网内容治理的模式下,建议大力加强专业,复合和国际人才的培训,并继续确保互联网法院提供高水平的服务。这也要求网络空间治理能力需要优质的司法供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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