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和不作为的物业打官司真的不容易啊,如果你是单个业主有这个想法,建议你还是放弃吧。如果你是业委会主任,深得业主的支持,那么告诉你,只要你想和物业打官司,基本上可以赢了。

先说说为什么不建议单个业主打物业官司

1、作为普通的单个业主而言,对物业的不作为可能会很生气。于是想把《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物业服务合同》等翻出来对照。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原来物业连最基本的一级服务都没做到啊,却收了那么多的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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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个业主想要打官司,必须要有自家因物业不作为导致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证据。看好了,是证据!证据上要有日期时间和当时的现状。另外还需要有和物业交涉的录音录像作为佐证,证明物业是明确或者是推诿一直未进行处理。

3、证据一般是这样形成的。开发商的保质期过了,由于房屋质量问题,物业一直不予处理。比如房屋外墙裂缝导致渗水,大梁变形严重威胁生命安全,但前提是非人为原因。不欠水电,却无水无电,影响正常生活。

4、不要用一句简单的“物业不作为”和物业打官司。哪怕小区的公共卫生很差,绿化杂草丛生,路面凹凸不平等等,这些都属于公共问题。你一个人不能代表全部业主。纵然你以这些理由去打官司,最终也是会输的。

再说说为什么如果你是业委会主任

代表小区和物业打官司会赢

1、业委会是属于小区唯一可以代表全体业主的合法组织。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业委会经过业主大会决议形成的决定是合法有效的。不管是什么原因,只要通过业主大会解除物业公司,都是合法有效的。

2、业委会作为全体业主代表的合法组织,有权追究物业公司侵占的各项公共收益。业委会可以根据当时的情况核算一个合理的数据,物业如果坚称没有那么多,那么需要物业公司拿出和别人签订的合同。

3、业委会作为全体业主代表的合法组织,可以进行业主调查,并根据大部分业主的意见罗列出来物业的不作为事项,这是可以作为证据提供的。当然,这一切也需要业主附上一定的有效证据。

单个业主还是尽量不要和物业打官司,只有成立业委会才是唯一的途径。不要问我为什么,因为我们小区经历过各种各样的事情,而我就是业委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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