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琼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法行政拘留一名饮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人。
8月22日8时30分许,大队路管员在嘉积镇教育路开展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行动整治时,依法拦截一辆号牌为琼CXY1XX二轮摩托车,路管员上前示意驾驶人王某(男,19岁,琼海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检查中发现驾驶人王某身上散发酒气,路管员立即对王某进行酒精吹气检测,显示检测结果为8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路管员要求王某提供相关证件接受检查时,王某声称自己未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路管员随后对王某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其机动车,并告知王某在15日内持凭证及相关证件到琼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接受处理。随即路管员将王某带往医院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测,检测报告显示结果为5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10月10日,王某到大队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工作人员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核查,王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行为属于无证驾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规定,琼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法对王某未带行驶证、无证驾驶、饮酒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予罚款36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来源:琼海交警官方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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