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在国有企业贯彻执行。然而在实践中,党建工作与企业中心任务、经营管理脱节的现象屡见不鲜,甚至存在“各搞一套”的“两张皮”现象,党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未能充分显现。因此,破解党建和业务工作“两张皮”问题、促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是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党建质量的必然要求和应有之义。

一、实证研究表明: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对于国有企业绩效具有促进作用

为探索党建工作和企业绩效间的作用机制,课题组以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了实证研究。综合分析问卷数据,提出党建工作与企业绩效关系的基本模型(见图示)。该模型表明:第一,党建工作对企业绩效有显著的影响;第二,党建业务融合度较高时,党建工作对企业绩效的促进作用强,反之促进作用弱;第三,党建业务融合度是一个多维概念,由治理融合、目标融合及工作融合3个维度构成。其中,治理融合指党的领导嵌入公司治理结构,目标融合指党组织的工作目标与企业战略目标相融合,工作融合指党建工作具体内容与企业经营管理具体工作相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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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有企业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理论武装僵化,联系业务实践不紧密。有的尽管持续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但形式上以读文献、轮流发言为主,方式方法单一,党员参与积极性不高,武装头脑效果差;内容上没有结合所处行业和实际业务开展分析研讨,指导实践、推动具体工作的作用弱。

(二)组织建设弱化,参与企业管理不到位。一是党组织在企业治理中边缘化。企业治理中行政领导占主导地位,很多本应党组织研究决定的问题,只是由行政领导统一意见,事后再在党委会上通报情况。二是党内组织生活流于形式。“三会一课”内容不接地气,与企业经营管理脱节;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走过场”,搞“一团和气”,批评和自我批评作用发挥不充分。三是干部选拔任用标准不够全面。干部选拔任用时政治标准把关不严格,有的领导干部对开展管党治党工作不熟悉;党务干部缺乏业务部门工作经验,不了解业务部门开展党建工作的需求和难点。四是党员队伍建设较弱。发展党员工作效果较差,业务骨干和高知群体入党意愿不强;缺乏行之有效的培训和激励措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较弱。

(三)工作作风浮化,“四风”整治不彻底。一是企业内部形式主义问题未得到有效治理。仍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的情况,基层党建工作过度留痕,文山会海占用大量精力,加剧了企业党建与业务工作的冲突。二是官僚主义、脱离群众现象未彻底破除。领导干部担当精神不够,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现象时有发生,表态多行动少,工作作风仍需持续改进。

(四)纪律管理淡化,监督管理不系统。一是纪检部门职能未能有效履行。有的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有名无实,纪检监察干部不懂业务,不具备在企业内部开展案件查办的能力和水平;纪检问责工作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未能以党建的刚性制度对业务流程进行有效约束;廉政教育不够深入,开展行业内部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时停留在读资料、看宣传片阶段,未能与工作中的具体程序、具体行为“对号入座”,未能组织员工结合岗位深入探讨。二是纪检监察与企业内控、审计和风险等体系未能有效整合。纪检监察体系与内控合规及风险防范体系相对孤立,检查结果未能有效共享,导致巡视巡查和内外部审计等工作重复性大、效率低。

(五)制度执行简化,考核机制衔接不顺畅。一是党的领导制度落实不到位。有的企业将党建写入公司章程进展缓慢,企业中“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机制没有全面落实,部分领导没有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二是党建与业务工作考核 “双轨制”。绩效考核中未设置党建指标,党委对支部和党员的考核评议也未涵盖工作绩效指标,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考核双轨并行,有的企业甚至未建立党建考核制度,激励约束机制欠缺。

三、提升国有企业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度的方法和措施

根据实证研究建立的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模型,结合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以治理融合为基础、目标融合为引领、工作融合为抓手的全面统筹、全员参与的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体系(见图示)。

(一)聚焦治理融合,做到“三个嵌入”。一要做到党建工作嵌入企业治理体系。要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做到组织落实、干部到位、职责明确、监督严格。二要做到党组织嵌入行政机构设置。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与行政机构同步设置,可按照业务相近、工作内容相关的原则划分党支部或党小组;在优化机构职能的同时优化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对党组织进行调整;实现机构层面的步调一致、同频共振。三要做到党的领导体系嵌入行政领导体系。坚持企业领导人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原则,党委成员可通过法定程序分别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班子,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班子里的党员可依照规定进入党委会,提高企业党组织决策部署的执行监督力度。

(二)注重目标融合,实现“三个统一”。一是实现党组织初心使命与企业愿景、使命和战略统一。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的使命是承担“顶梁柱”职责,在国家建设、国防安全、人民生活改善中勇挑重担。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服务企业生产经营、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做到党组织和企业的使命相互融合、有机统一。二是实现党组织工作目标和企业发展目标统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是国有企业发展的应有之义,在制定工作目标时,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必须同步谋划、同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必须围绕企业年度业绩任务,业务工作年度目标必须涵盖党建要求。三是实现党建考核体系和企业绩效考核体系统一。建立涵盖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党务工作人员和党员的层次分明、明确具体的党建考核体系,并将其纳入企业KPI体系之中,实现党建工作考核与业绩考核在过程和结果应用上互融互通,以考核的统一来实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目标体系的深度融合。

(三)着力工作融合,坚持“六个结合”。一要坚持政治建设与中心工作相结合。国有企业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企业经营管理各环节之中,通过中心工作的推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做到“两个维护”。二要坚持思想建设与企业文化建设相结合。把党组织思想建设与企业文化建设统一起来,凝聚全体员工力量,引导全体员工在工作和生活中坚守党的政治立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打造有特色的企业文化。三要坚持理论学习与业务培训相结合。理论学习内容上要增强业务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结合自身工作进行交流研讨,着重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解决现实工作问题,对业务经营形成有力支撑。四要坚持组织建设与人才培育相结合。一方面,以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为核心,在领导干部提拔时突出政治标准,把住源头关;配齐配强党务专职干部,还可在业务部门设置党建联络人兼职岗位,选任时注重业务能力,以“精通业务、熟知党建”为基本标准,通过干部能力素质的提升增强在工作中找准党建与业务结合点的能力。另一方面,要注重党员发展和培育,把业务骨干发展成党员,加强对岗位能手、青年模范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组织培养;定期开展“两优一先”“党员示范岗”等活动,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持之以恒抓好党员队伍的业务学习。五要坚持纪律作风建设与风险内控相结合。一方面,要切实改进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通过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营造风清气正的企业环境;增强员工关爱,真正为员工解决工作与生活中的难题,促进员工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纪检监察部门和风控合规部门的合作与信息交流机制,把纪检监察的监督、执纪和问责环节融入企业风险、内控和合规管理过程之中。六要坚持组织生活与群团工作相结合。采用互联网等新技术手段丰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开展的方式方法,并积极吸纳群众参加,做到以党建带群建,密切党群联系,助推企业发展。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也是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破解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问题并非一朝一夕之事,国有企业必须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从治理、目标和工作3个层面持之以恒强化融合,在高质量党建引导下实现高质量的业务发展。

(课题组成员:徐云清、谷裕、王粒权、黄灿炜)

【本文系机关党建研究杂志社2019年度机关党建课题研究获奖成果】

来源:《机关党建研究》2020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