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货币界最大的资本市场”为幌子,区块链技术和数字货币被用作进行在线金字塔销售的交易媒介。短短一年间,它发展了超过200万名成员,拥有3,000多个等级关系,涉及的金额超过500亿元...
江苏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以“区块链”的幌子起诉了这个网络金字塔计划。 9月22日,一审判决结果:法院以组织和领导金字塔计划判处陈某、丁某、彭某等16名被告被判处2年至11年有期徒刑,并处以罚款。案件中涉及的赃物,赃物和赃物以及犯罪工具被没收,并依法移交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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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记者了解,这是中国第一个使用区块链技术和数字货币作为交易媒介的超大型跨国网络金字塔计划。

从2018年5月到2019年6月,陈某、丁某、彭某等和其他人建立了“ PlusToken”平台,并发展了超过200万会员。除国内成员外,还有许多具有3000多个等级关系的海外成员。在一年的时间里,该平台从会员那里吸收了948万多种数字货币,例如比特币和以太坊,根据当时的市场情况,相当于总价值超过500亿元人民币。大多数数字货币都用于发放会员的“拉头”奖励,而一些数字货币则用于兑现陈某、丁某、彭某等人的日常支出和个人支出。

陈和其他人将该平台打包成一家跨国公司。彭有传销的犯罪历史,在传销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丁在区块链领域具有身份和资源,并且熟悉区块链技术。
陈某、丁某规定:会员必须在网上推荐并购买至少500美元的主流数字货币(例如比特币和以太坊),然后以数字货币加入会员才能获得月收入的6%至18%,即静态收入。

会员促销会员还可以获得动态收入。动态收入分为直接链接收入和间接链接收入。直接链接收入是每个帐户在第一级处于离线状态的静态收入的100%;间接链接收入是每个帐户从第二级到第十级的离线收入。静态收入的10%。
为了鼓励会员更多地离线开发,“ PlusToken”平台推出了“执行委员会”奖励模式。根据线下开发的数量和投入的资金量,成员分为五个级别:会员,组长,大咖,超神,线下的静态收入根据奖励和返利而叠加返现。
该平台创建“加币”作为会员收入的结算方法。 “ Plus Coin”没有价值,陈某控制其发行数量,价格,涨跌。会员赚取的“ Plus硬币”可以离线出售,也可以通过平台实现成为主流的数字货币,但是兑现需要进行背景人工审核。
“ PlusToken”平台的静态和动态奖金系统设置与以前的MLM平台相似,不同之处在于增加了区块链和数字货币的概念。他们依靠打包并继续离线开发以维持平台的运行。实质仍然是“宠氏骗局”。

丁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4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