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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在陕西、山西、宁夏考察调研时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的工作部署,9月18日,国家开发银行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金融支持力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开展金融信贷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 《通知》明确,国家开发银行在未来五年持续加大支持力度,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提供融资、融智等全方位服务。设立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发展贷款,重点支持产业园及入园企业发展、支持因地制宜加强产业培育、支持推动东西部协作精准帮扶、支持补齐安置区产业配套基础设施短板、支持提升安置区公共服务水平,促进搬迁群众更好融入新生活。到2025年,在搬迁群众稳定脱贫的基础上实现“能发展、可致富”。 《通知》强调,国家开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深化银政合作,加强与地方发展改革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构建风险补偿、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机制,形成合力。要加强万人安置区融智服务,积极参与万人以上安置区后续扶持专项方案编制与实施,制定金融服务方案或相关融资规划,以融智服务引领优质项目落地见效。要实施差异化政策,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对2020年起新发放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发展贷款项目执行优惠利率,贷款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同期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通知》要求,国家开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积极支持安置区周边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多渠道创造就业机会;要加大与农商行、农信社等金融机构的合作力度,引导地方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以转贷款支持搬迁群众生产经营;要创新金融服务,按照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原则,依法合规为项目提供配套融资支持;要着眼搬迁地区长期发展和群众稳定就业,建立稳定紧密利益联结机制。 下一步,国家开发银行将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强沟通衔接,督促指导各分支机构配合各地发展改革部门共同做好有关工作,推广总结金融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做法,着力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融资机制,共同抓好搬迁群众后续扶持工作,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金融服务落地落实。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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