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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崇川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曹金海出席会议并讲话。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陈中锋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顾军、田桦、冯斌、朱萍、沙丽萍、蒋曦、顾建华、毛喆、张华、俞建伟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区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组成人员守则、人事任免办法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等各项制度,审议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关于崇川区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有关人员职务任免问题的决定(草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有关规定,会上,区委副书记、区长黄卫锋向区人大常委会提请关于顾斌等同志任免的议案。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曹金海,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员会主任施畅,区人民法院院长娄宏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亚分别向区人大常委会提请相关人事任免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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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依法任命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和相关派出机构的主任、副主任,区人民政府4名副区长及26个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部分法庭庭长和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等,共107人。新任命人员举行了集中宪法宣誓仪式。

曹金海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表示祝贺,希望他们倍加珍惜组织的信任和人民的重托,切实将宪法前的铿锵誓言铭之肺腑、见诸行动。他勉励新任命的同志努力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坚持政治领航,在境界上见水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的领导,把准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强化政治担当。要把践行新发展理念作为衡量政治站位的重要标尺,坚持围绕中心、扭住重点,全力推动新崇川的新发展。要勇于带头在急难险重工作面前挑重担,以“功成不必在我、建功必定有我”的境界抓发展、促改革,在增强政治定力中积蓄攻坚克难、担当作为的工作动力。 二是强化履职担当,在发展上建新功。要激发争先进、创一流的豪情,设立更高的目标、确定更新的标杆,积极投身比学赶超、争当先锋的发展赛场。要树立只争朝夕的时效意识,发扬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舍我其谁地“拼”、脚踏实地地“干”,闯出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径。要坚持以工作实绩论英雄的评判标准,不骛于虚声,不流于形式,在敢为、勤为、善为中出实招、立新功、摘胜果。要讲求科学谋划,思考问题要超前,工作决策要审慎,确保重点工作抓稳抓实抓好。 三是坚守为民宗旨,在惠民上显作为。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浓厚的人民情怀和强烈的为民意识答好为人民服务的新时代考卷。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重点抓好就业、教育、医疗、养老、老旧小区改造等惠民工程的推进,千方百计解民忧、惠民生。把人民满意度作为工作评价的根本标准,谋划推进工作时,要深入群众,听取群众呼声,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四是树牢法治意识,在行为上树典范。要敬畏法律、遵守制度,切实做到依法行政、规范履职。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决议决定,确保决而必行、行而有果。要高度重视人大履职活动,自觉服从人大常委会会议、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工作安排,对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审议意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及时高效的行动和切实有效的举措抓好落实。要着力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完善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机制,切实提高问题解决率和代表满意率。 曹金海还对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全区人大干部提出要求,他强调,要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自觉在讲政治、讲宗旨、讲担当、讲廉洁上走在前列,切实做到三个“强化”: 要持续强化组织建设,始终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建设的根本遵循,着力强化“两个机关”建设,严肃制度执行,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力度推进人大常委会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要持续强化作风建设,牢固树立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法治意识,以实际行动为全体人大代表做表率,改进调查研究,在更高水平、更宽视野上推进人大各项工作。 要持续强化效能建设,始终聚焦区委中心工作、政府重点任务、人民热切期盼,充分发挥智力密集优势,努力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提出有见地、高水平的对策建议。要找准服务中心切入点,在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城市建设和污染防治攻坚等重点工作上积极参与,主动作为,为全区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作出人大贡献。

崇川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任命人员名单

(2020年10月10日崇川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周卫军同志为崇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任命张将奎同志为崇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室主任;

任命陆建华同志为崇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信访督办室主任;

任命邓继华同志为崇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丁虹同志为崇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徐健同志为崇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庄汝华同志为崇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陈晓冰同志为崇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胡丽同志为崇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黄林森同志为崇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天生港镇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王铁荣同志为崇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任命陈学东同志为崇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室副主任;

任命王莉同志为崇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信访督办室副主任;

任命孙维佳同志为崇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侯小飞同志为崇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冯广剑同志为崇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王德勤同志为崇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蒋涤同志为崇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钱蔚同志为崇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郭鉴冰同志为崇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崇川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任命人员名单

(2020年10月10日崇川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顾斌同志为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时间2年)、南通市崇川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任命毛建平同志为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期限至2021年8月);

任命潘钻峰同志为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期限至2021年8月);

任命陈玉娟同志为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期限至2021年6月);

任命王晓曙同志为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任命张文锦同志为南通市崇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任命陆红兵同志为南通市崇川区教育体育局局长;

任命沈彬同志为南通市崇川区科学技术局局长;

任命邵敏同志为南通市崇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任命张建国同志为南通市崇川区民政局局长;

任命张晓霞同志为南通市崇川区司法局局长;

任命曹龙兵同志为南通市崇川区财政局局长;

任命王晓飞同志为南通市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任命刘建新同志为南通市崇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任命曹建军同志为南通市崇川区市政和绿化管理局局长;

任命杜瑞山同志为南通市崇川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局长;

任命崔蔚霞同志为南通市崇川区商务局局长;

任命马卫同志为南通市崇川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任命薛平同志为南通市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任命马胜虎同志为南通市崇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任命孙进洪同志为南通市崇川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任命崔甜同志为南通市崇川区审计局局长;

任命熊毅栋同志为南通市崇川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

任命张柏良同志为南通市崇川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任命黄镇同志为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任命刘宇军同志为南通市崇川区统计局局长;

任命杨建华同志为南通市崇川区信访局局长;

任命黄飞同志为南通市崇川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

任命倪俊同志为南通市崇川区投资促进局局长。

崇川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任命人员名单

(2020年10月10日崇川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周顺炎同志为崇川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丁静华同志为崇川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崔晓芹同志为崇川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徐萍同志为崇川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张勤同志为崇川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韩江同志为崇川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崇川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任命人员名单

(2020年10月10日崇川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陆燕红同志为崇川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韩明智同志为崇川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袁好峰同志为崇川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陆俊同志为崇川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潘建明同志为崇川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张达军同志为崇川区人民法院观音山法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顾斌同志为崇川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金玮同志为崇川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挂职时间至2021年4月);

任命陶冶同志为崇川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陈怀新同志为崇川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张志成同志为崇川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纪华同志为崇川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马夕生同志为崇川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张善华同志为崇川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冯卫国同志为崇川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钱徐宁同志为崇川区人民法院唐闸法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刘卫华同志为崇川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陈红兵同志为崇川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邓小燕同志为崇川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高燕燕同志为崇川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蔡抒晨同志为崇川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顾狄同志为崇川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陈五建同志为崇川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朱寿如同志为崇川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陈晶同志为崇川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金成飞同志为崇川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葛美玲同志为崇川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范斌同志为崇川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陈锦丽同志为崇川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黄素兵同志为崇川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严永宏同志为崇川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崇川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任命人员名单

(2020年10月10日崇川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章建生同志为崇川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何玮同志为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至2021年4月);

任命陈蓓同志为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至2021年4月);

任命凌春同志为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张军同志为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王志良同志为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顾建波同志为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陈俊杰同志为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施俊晖同志为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任兴宝同志为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朱明洁同志为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刘军同志为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王良福同志为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金丽同志为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张继萍同志为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邱有全同志为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姚建东同志为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李萍同志为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管冲同志为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施勤学同志为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丁君早同志为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崇川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免职人员名单

(2020年10月10日崇川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免去陆志明同志崇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平桥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李俊同志崇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虹桥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翁志武同志崇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港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李均同志崇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唐闸镇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孙建民同志崇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钟秀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陈明知同志崇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平桥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范惠彬同志崇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虹桥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孔卫华同志崇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秦灶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钱锦林同志崇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唐闸镇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