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掌上兰州·兰州晨报记者从兰州市人民政府获悉,兰州市公布了《兰州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该标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2020年1月1日以来,已组织征地报批的,按新标准征收;在此之前已取得用地批复但尚未开展征地工作的,也按新标准征收。

据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为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综合征地实际情况,构成比例为4∶6,不包括法律规定用于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

●根据土地利用的差异性设置调节系数。征收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按区片综合地价进行补偿;

●征收未利用地按区片综合地价的0.1倍进行补偿;

●除牧区牧草地明确价格的,其余非牧区农用地中牧草地按区片综合地价的0.4倍进行补偿;

●林地参照《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规定的标准补偿;

●占用国有农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取得)的补偿,参照区域内征收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执行;

●占用国有未利用地的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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