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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存侥幸,酒后驾车触犯了党纪国法,受到了党籍处分,损害了组织形象,……”民勤县党员干部王某现今仍懊悔不已。

“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是每个公民应当恪守的法律底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更应如此。近年来,民勤县纪检监委坚持将监督关口前移,在强化常态化监督的基础上,重点突出对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管理,把酒驾、醉驾等行为纳入作风整治重要内容和有力举措,以“零容忍”的态度持续改作风、促政风、带民风。

为畅通信息交流渠道,民勤县纪委县监委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通过密切协作配合,健全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做好纪法衔接,及时发现涉及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涉嫌酒驾、醉驾问题线索。对顶风违纪酒驾、醉驾的,一经核实,一律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酒驾、醉驾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此外,民勤县还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平台,加大对酒驾醉驾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力度,用身边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身边人”,持续释放出监督常在、震慑常在以及越往后监督执纪问责越严的强烈信号,不断形成震慑,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纪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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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民勤县纪委县监委立案审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通报曝光6人,有效发挥了震慑作用。(来源:民勤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