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部署要求,我市自10月起逐步将企业退休职工养老待遇变更为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发放。

通过社保卡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必须激活其金融账户。

★未激活社保卡金融账户的退休职工,请在12月底前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就近前往发卡银行网点(卡面左上角有发卡银行信息)办理。

★无社会保障卡的人员请持本人身份证、电子版2寸白底彩色照片到社保卡服务网点申领社保卡,随后在相应银行激活金融账户。

★金融账号激活后,市人社局将统一向银行提取信息,无需退休职工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考虑到退休职工的特殊情况,80岁以上高龄人员、供养亲属和出国定居人员可按原渠道领取待遇;行动不便的,可就近向发卡银行网点申请上门服务;无意识的,可暂时按原渠道领取待遇。

同时,为方便退休职工就近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社部门联合发卡行推出了社保卡金融账号限次限额跨行(同城、异地)ATM取款免收手续费的举措,其中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河北农信为每月前2笔且每笔不超过2500元(含2500元),中国银行为每月前3笔且每笔不超过2500元(含2500元),交通银行为每月前3笔。

通过社保卡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充分发挥社保卡便民、利民、惠民作用,是优化人社公共服务的重要举措。预计到2020年底,我市企业退休职工养老待遇社保卡发放率将达到90%。如有疑问,可拨打2806139向市人社局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