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假第一天最新消息:京津冀最新“停工令”,涉及39个行业】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征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涉及39个行业......
最新“停工令”发布!
明确要求,对各类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或未达到排污 许可管理要求的企业,不纳入绩效分级管理范畴(但应纳入应急减排清单),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采取停产或最严级别限产措施,以生产线计。
明确要求:全面加强钢铁、建材、有色、 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生产工艺产尘点(装置) 采取密闭、封闭或设置集气罩等措施,粉状物料等采用密闭、封闭 等方式储存和输送,2020年12月底前,各省(市)完成一轮无组织排放排查整治。根据文件要求,本次涉及的区域包括: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包括: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以及雄安新区;
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
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
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含河北省定州、辛集市,河南省济源市)。
汾渭平原包含:
山西省:晋中、运城、临汾、吕梁市;
河南省:洛阳、三门峡市;
陕西省:西安(含西咸新区)、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市(含韩城市)以及杨凌示范区。
涉及行业:
9月25日,在生态环境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表示,为更好地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将实施绩效分级的行业从15个扩展到39个:
1.长流程联合钢铁;
2.短流程钢铁;
3.铁合金;
4.焦化;
5.石灰窑;
6.铸造;
7.氧化铝;
8.电解铝;
9.炭素;
10.铜冶炼;
11.铅、锌冶炼;
12.钼冶炼;
13.再生铜、铝、铅;
14.有色金属压延;
15.水泥;
16.砖瓦窑;
17.陶瓷;
18.耐火材料;
19.玻璃;
20.岩矿棉;
21.玻璃钢(纤维增强塑料制品);
22.防水建筑材料制造;
23.炼油与石油化工;
24.炭黑制造;
25.煤制氮肥;
26.制药;
27.农药制造;
28.涂料制造;
29.油墨制造;
30.纤维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