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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假第一天最新消息:京津冀最新“停工令”,涉及39个行业】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征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涉及39个行业......

最新“停工令”发布!

明确要求,对各类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或未达到排污 许可管理要求的企业,不纳入绩效分级管理范畴(但应纳入应急减排清单),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采取停产或最严级别限产措施,以生产线计。

明确要求:全面加强钢铁、建材、有色、 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生产工艺产尘点(装置) 采取密闭、封闭或设置集气罩等措施,粉状物料等采用密闭、封闭 等方式储存和输送,2020年12月底前,各省(市)完成一轮无组织排放排查整治。根据文件要求,本次涉及的区域包括: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包括: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以及雄安新区;

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

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

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含河北省定州、辛集市,河南省济源市)。

汾渭平原包含:

山西省:晋中、运城、临汾、吕梁市;

河南省:洛阳、三门峡市;

陕西省:西安(含西咸新区)、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市(含韩城市)以及杨凌示范区。

涉及行业:

9月25日,在生态环境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表示,为更好地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将实施绩效分级的行业从15个扩展到39个:

1.长流程联合钢铁;

2.短流程钢铁;

3.铁合金;

4.焦化;

5.石灰窑;

6.铸造;

7.氧化铝;

8.电解铝;

9.炭素;

10.铜冶炼;

11.铅、锌冶炼;

12.钼冶炼;

13.再生铜、铝、铅;

14.有色金属压延;

15.水泥;

16.砖瓦窑;

17.陶瓷;

18.耐火材料;

19.玻璃;

20.岩矿棉;

21.玻璃钢(纤维增强塑料制品);

22.防水建筑材料制造;

23.炼油与石油化工;

24.炭黑制造;

25.煤制氮肥;

26.制药;

27.农药制造;

28.涂料制造;

29.油墨制造;

30.纤维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