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小区养犬管理,提高小区业主文明养犬意识,规范依法养犬行为,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镇江市大港街道龙泉新苑物业管理处结合《镇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违规养犬”列入重点治理内容,并开展了文明养犬宣传和整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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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新苑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在小区内围绕依法养犬、文明养犬、违法处罚等内容开展文明养犬宣传, 并通过小区东、南大门的电子屏幕、单元门口、电梯口、小区各广场等地张贴《镇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文明养犬倡议书》、《告广大养犬居民一封信》等宣传资料,全面开展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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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公布之日起,龙泉物业管理、小区保安将联合大港街道治安联防员在小区对文明养犬行为巡查,重点对遛犬不拴绳的违规行为进行劝阻,对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等禁养犬只的,配合公安机关将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法作出处罚。

要求物业门卫保安要守好小区大门,做到无绳犬不出门,无主犬不出门,有主、有绳犬才出门。

来源:大港微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