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医保,相信绝大多数人都不陌生,这是一个很好的福利政策。当参保人员在自己参保的城市看病时,只要产生的医疗费用符合报销标准,参保人就可以报销一部分费用。

只不过,很多人看病的时候不一定是在自己参保的城市,如果要报销的话还得到参保地报销,比较麻烦。而在近日,参保人在这个方面迎来了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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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近日发布《关于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指出,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12个省(区、市)为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地区。

什么叫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从名字上就可以看出来,这说的就是患者在不同的省份看门诊的时候,如果用医保报销的话,就可以在自己医保缴纳城市之外的省份报销了。

众所周知,以前去医院看门诊的时候,你的医保在哪个城市缴得,那么你就要到哪个城市报销。但是现在很多人在看病的时候都不会在自己缴纳医保的城市,这种时候想要报销的话就会比较困难了。

而在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落实之后,在异地看病的人就要方便很多了。现在虽然只有12个省份开始试点,但是接下来如果有其他城市符合特定条件的话,同样也可以申请成为试点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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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跨省会怎样直接结算?

一般来说,在就医者报销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时,他所就医城市的就医地经办机构按照就医地支付范围和规定对每条费用明细进行费用分割,然后会经过国家、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实时传输至参保地。

而参保人员个人负担以及各项医保基金支付的金额也是按照参保地政策规定计算出来的,最后这些结果回传至就医地定点医药机构。

由此可见,这种异地之间的门诊费用报销机制是通过信息回传来实现的,毕竟现在全国的医疗机构都已经联网,病人看病花多少钱在哪都能知道,有了这个条件,异地门诊费用报销就会容易得多。

说到这里可能很多人会思考一个问题:既然就医者看病的城市并不是自己参加医保的城市,但是门诊费用的报销是跨省报销的,那么那些医保报销的标准和规定是按照就医的城市来看的还是按照参保的城市来看的呢?

事实上,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门诊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这其中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的支付范围等等。

而在报销政策方面,主要是按照参保城市的标准来执行的,像是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等。

所以说,有了这个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制度,以后参保人员在异地看病想要用医保报销的话会方便很多,这是一个很大的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