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辽宁一快递员赵某在给自己的电动自行车充电的时候不小心起了大火,结果赵某的妻子在火灾当中不幸遇难。这件事情在发生之后,赵某向厂家,快递公司等索赔,并且将他们全部告上了法院。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在2020年9月份,辽宁省高院对此案正式作出了判决,由快递公司承担责任92万。赵某在之前是沈阳的一家快递公司的快递员,平时开自己的电动自行车送快递。而快递公司为赵某提供的是易邦之星牌充电器。

事发当晚,赵某在沈阳的出租房内为自己的电动车充电,但是在充电过程当中不幸发生火灾,赵某的妻子没有逃出来,导致其妻子死亡,在悲剧发生之后,赵某向快递公司一共索赔了111万元,经过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在充电过程当中,由于发生故障导致引发火灾。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由于电池以及充电器都是快递公司提供的,所以主要责任在于快递公司,由快递公司进行赔偿,所以法院一审判决为快递公司总赔偿92万。在一审判决之后,快递公司表示不服,继续上诉,而后辽宁高院二审之后依旧维持原判,驳回快递公司的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