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城市的现代化进程离不开持续不断的再建设。在建设用地内依法拆除老旧建筑,并妥善安置和补偿该地居民的行为,就是拆迁。为了更加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实现国家和社会整体利益的最大化,拆迁对于历朝历代来说都是一个很重要的课题。

拆迁像一部纪录片,真实地反映了当下的国计民生。拆迁也像一出话剧,将众生百态展现在世人面前。面对拆迁,有人开心有人忧,有的人因此发家致富,也有的人面临无家可归的窘境。

拆迁对于现代政府来说也是一言难尽。欣喜之处在于拆迁老旧城区,重新规划城市建设,必然能够促进城市发展;忧心之处则是拆迁过程中面临的各种难题——拆迁赔偿款的拨付、施工团队的招募、拆迁人员的妥善安排,这些都是政府需要面对的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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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重要的是,如果不能与百姓之间达成一致,采取合理的拆迁措施,还可能造成严重的社会矛盾。

那么,几千年前的古代社会有没有拆迁一说呢?当时的国家政府又会采取怎样的拆迁政策呢?闲言少叙,书归正传,让我们穿越时光,回到古代一探究竟。

充满人情味的宋朝拆迁:合理拆迁,妥善安置

北宋建国伊始,便放开了对于商业的限制,商业经济蓬勃发展。随着经济的腾飞,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可是,面对激增的人口、繁荣的商业贸易,原有的城市规划已经不能满足国家的发展需要。拆迁老旧城区,兴建商业区、住宅区愈发显得刻不容缓。

与此同时,西夏、辽国、吐蕃一直对大宋边境虎视眈眈,老旧的城关和堡垒已经难以抵御外族入侵,拆迁、扩充边关军事设施自然成为了头等大事。再加上民间私立的淫祀野庙众多,这种威胁帝王统治的力量也必须予以废除。

强邻窥伺下的北宋王朝

这些复杂的社会因素导致宋朝的拆迁量大幅增长,拆迁的对象也是五花八门,上至帝王将相的居所,下至街头小巷旁的破烂房屋,应有尽有。面对这些复杂的拆迁对象,一旦处理不当,就会引发社会矛盾,因此宋代政府格外重视拆迁问题。针对性的提出了两种政策:免拆和强拆。

当时政府实施的强拆相对温和,并非人们印象中的那样。朝廷还会在拆迁时给予钱财房屋等补助,以免损害到百姓的利益。此外,针对个别官员强拆、私拆的现象,朝廷也是明令禁止的,一经发现必然采取严厉的处罚。

这种细致周到的拆迁安排,让老百姓感到踏实和舒心。那么,宋朝时期拆迁的方式、对象和赔偿措施具体是什么样呢?

宽容的免拆与合理的强拆

针对宋朝特殊的时代背景,城市化进程加快与边关防御,宋朝拆迁政策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分别处理,对于那些必须拆除的给予强拆,对于那些无关紧要的则是能免则免,就是在这样的拆迁理念指导下,宋朝免拆强拆政策应运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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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免拆

宋朝时期,政府出于对经济发展和边关战事的考量,必须对那些老旧不堪或有碍建设的建筑进行拆除。拆除之前,有关部门都会进行充分的商议,除了一些必须立即强拆的建筑,其余大部分都会予以缓拆或免拆。这种充满着人情味的拆迁政策,让百姓倍感温暖。这种人情味,不仅存在于民间的拆迁中,皇家的拆迁事宜也是如此。

政和六年,宋徽宗针对皇室中人在外面修建府邸之事,言明不得无故拆迁民居。若要拆迁,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以免侵害百姓的利益。

宋高宗时期有大臣提出,都城临安城房屋密集,且大都是木质结构,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于是,临安知府梁汝嘉向朝廷申请拆除火巷周围三丈的民居,扩建火巷,以防备火患。但在进行了深入广泛的实地考察之后,他发现工程涉及的房屋数量非常多,对于百姓生活影响极大,最后选择了只拆除一部分民居,其他大部分不用拆迁。

  • 强拆

宋代商业繁荣,经济发达。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有限的城市面积愈发显得捉襟见肘。越来越多的货郎商贩出现在市井街道,这种侵占公共面积的做法干扰了社会的正常运转。

针对这一现象,朝廷对那些侵占公共空间的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在强拆过程中,官员多采取较为温和的态度,使得百姓能够心悦诚服地接受。

民居、寺庙、军事要塞是主要拆迁对象

宋代拆迁对象五花八门,大致上可分为民居、军事建筑、道观寺庙三类。

  • 民居

拆迁对象中最普遍的一种就是民居。北宋的京城开封府人口众多,又是全国的政治中心,老旧的城墙无法保障都城的安全,修缮扩建势在必行。许多大臣曾对开封城的安全问题发表过看法,归纳起来最主流的意见就是拆除民居,扩建城墙的厚度与高度。

另一方面,皇帝经常赏赐百官京中土地,官员为了扩建豪宅又会侵占民居,这些因素导致民居成为了主要的拆迁对象。

  • 边关防御工事

宋朝初期,面对辽、西夏等北方少数民族的侵袭,修建了一大批的防御工事,如堡垒、驿站、垛口等。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军用建筑逐渐失去了应有的作用。加之宋朝后期国内动荡,拆除原有的军事建筑、兴修新的防御工事成为了首选

  • 宗教寺庙

宋朝时民间存在很多私立的野寺小庙,这些寺庙一不进行农业生产,二不向朝廷贡赋,早就引起了朝廷的不满。再加上寺庙大肆宣扬佛教,与受命于天的君权相悖,在一定程度上撼动了朝廷在民间底层的根基,所以宋朝时对这些寺庙展开了力度很大的打击,被拆除捣毁者数不胜数。

公元1067年,朝廷为了规范寺院,特地颁布诏令,对于那些没有获得皇家准许私自建立的寺庙,全部予以拆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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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时期主要拆迁对象便是上述三类,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城墙、仓库,因数量较少,不再赘言。

面对这些拆迁对象,政府如何对百姓给予赔偿成为了一个新的课题。一旦处理不好,轻者引发小规模抗议,重则可能面临严重的社会动荡,危及大宋江山社稷。宋朝官员对此有着很深的认识,因此出台了一整套的赔偿措施。

门类齐全的拆迁赔偿:财物、土地、房屋

宋代的拆迁赔偿举措非常先进,在赔偿钱粮的基础上,还增加了土地赔偿房屋赔偿混合赔偿等多种赔偿方式,充分保障了拆迁户的合法利益。

  • 财物赔偿

财物赔偿是古往今来最普遍的拆迁赔偿方式,宋朝年间最具有代表性的则是元丰六年的开封城赔偿事件。当时为了扩充开封城墙的厚度,将距城墙30步内的所有房屋尽数拆除,为此朝廷支付了一大笔赔偿款。

史料记载,在这次拆迁过程中,每户收到的补偿款大约在173缗。缗(min)是穿铜钱用的绳子,一缗大致相当于一两银子。根据当时的物价换算,这笔钱大概能够普通人家生活五年有余,可见赔偿力度之大。

宋·元丰通宝


  • 土地赔偿与房屋赔偿

土地和房屋赔偿属于实物赔偿范围,其中以土地赔偿为主。众所周知,宋代时期土地兼并问题相当严重,普通人难以拥有一块完全属于自己的土地。

据史料记载,公元1158年,南宋朝廷为了扩大临安城的面积,决定修建临安外城。对于那些因修城而拆迁的百姓,给予他们土地赔偿,待外城修建完毕后,还有新房附送,面积与拆迁时的房屋大小相当。后来,南宋的经济迅猛发展,外城也迅速被外来人口填满,临安城成为了当时全国最大的城市,车水马龙,夜夜笙歌。

  • 混合补偿

顾名思义,混合赔偿就是针对特定地点、特定时间进行的拆迁,给予人民相应的钱财及实物赔偿。一般来说,皇家拆迁的赔偿额度一般都比较大,民事拆迁的赔偿额度则比较小。

这三类赔偿方式贯穿了宋朝拆迁赔偿的历史。在不同的时期,政府还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调整,以最合适的方式对百姓进行赔偿。

结语

宋代拆迁现象的兴起,一方面来源于商业经济繁荣带来的人地矛盾;另一方面则出自军事防务问题,两者共同促使了宋朝拆迁现象的兴盛。宋朝政府针对特殊的国情,建立了完善的拆迁处理方法,极大地维护了江山社稷的稳固。

宋朝拆迁处理方法十分精妙,具有一定的时代前瞻性。宋朝频繁的拆迁现象,一部分是由于特殊的国情,但更多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性,针对当时日益突出的人地矛盾,城市拆迁改造无疑是最好的选择。宋朝拆迁处理方式的准则,受到了明清两朝的重视和仿效,对于今天的拆迁事宜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导价值。

参考文献:

《宋史》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