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电动车的普及,同时因电动车引发的火灾事故也频发。主要原因是电动车在室内存放或充电等因素造成,由此造成的火灾危害也很大。

给电动车充电引发火灾致一儿童死亡,充电者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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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合肥庐江县检察院以犯罪嫌疑人叶某某涉嫌失火罪批准逮捕。缘由是一起电动车充电起火事故。

据称,起火小区业主叶某某为给电瓶车充电,私拉临时电线至一楼为电车充电。没想充电过程中发生自燃起火,火势引燃了一旁停放的电瓶车,进而旁边对方的旧轮胎、木料等也发生燃烧。火势迅速蔓延。

大火蔓延开来,烧进了邻近的一楼门面房及室内,烟火迅速侵入门面房内阁楼,结果阁楼中一名正在睡觉的儿童窒息身亡。

请给电动车安全充电

事故一旦发生,就会给人民群众带来生命财产的损失,悔恨不已已无用,只能接受现实。而由涉事电动车车主自己私拉电线,最终引发火灾,也是事故的直接原因和责任人,对事故担责也是理所当然,为此付出代价,也没有办法。

但是意外,毕竟是意外,意外会不请自来。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注意电动车的安全充电,比如:不奖电瓶车停放在楼道、过道和楼梯间;不在室内和长时间为电瓶车充电;不够卖和使用非标和超标电动车;不对电瓶车加装电池和改装;使用原装充电器充电;不在电瓶车周边放置易燃品和使用明火等等。

排除安全隐患,从方便人民群众开始,光靠自觉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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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消防知识或许我们都知道,为什么还总会有火灾发生?但他为什么要私拉电线呢?他不知道如此行为会有很大的火灾安全隐患吗?我认为他不是不知道,而是认为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存在足够的侥幸心理。认为由此发生火灾的机率很低,怎么就会发生在我身上,苟且充电一次是一次。

这方面,我们更需要关注更多基层群众的生活现状和生存环境限制,或许他们也没办法,有时候,他们只能等事故发生后,自认倒霉。

首先,很多居民小区电动车存放所受限。比如,不让他推楼道里,让电动车风吹雨淋在大街上?要知道,对很多基层群众而言,电动车是他们的出行必备,上班办事都靠他,他也会尽可能珍惜和保护,再说,放外边丢了怎么办?

其次,很多居住场所电动车充电基础设施不完善,他们不私拉临时电线,他们可能就没办法给电车充电,充电不方便,对他们来说,也是生活出行很大的麻烦。退到室内或私拉电线充电,有时候也是迫不得已。

另外,电动车电瓶和充电器和用电线路设备的制造和安装,应该提高安全标准,在遇到漏电等异常时,能够及时切断电源,将火灾风险降到最低。

最后,在电动车充电和存放的场地和设施完善的基础之上,小区物业或街道管理人员、居委会等,也要行使相应的严格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排除安全隐患。如果电车存放和充电“违规迫不得已”,很多人会铤而走险,不然,你让他们怎么充电?

所以,安全风险防控,不能光靠群众自觉,更要对群众生活提供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