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近日,一则“男子偷40多个奔驰车标想打银手镯”的消息在网上引发热议。

据悉,9月25日,义乌市公安局福田派出所连续接到多名车主报案,称自己的奔驰车机盖上立标被盗。

9月27日民警在诸暨市公安局的协助下,成功将嫌疑人抓获,民警还在其出租屋床铺下查获40余个奔驰车标,作案工具也在其汽车手套箱里找到。

初步统计,盗窃车标嫌疑人顾某共作案40起。

经核查,嫌疑人顾某是安徽人,在诸暨一家制衣厂工作中。犯罪嫌疑人顾某便运用随身带的老虎钳,窃取了数十辆辆奔驰s汽车标志,接着便驾车回了诸暨。

作案动机让人哭笑不得的是,这名“奔驰车标江洋大盗”认为奔驰车标是银质的,仅仅想偷汽车标志打个银手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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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警察向本地新款奔驰汽车4S店掌握,称目前市面上奔驰s车标材料并不是银,只是不锈钢铝合金(金属材质),但是每一个立标价格在3000元上下。

初步统计,偷盗汽车标志犯罪嫌疑人顾某共犯案40起。现阶段,嫌疑人顾某涉嫌盗窃罪已被义乌市派出所刑拘。

法律解析

本案嫌疑人顾某涉嫌盗窃罪,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本案嫌疑人明显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车标的价值虽然有待评估,但是嫌疑人多次盗窃,严重损害社会公共秩序,损害车主的利益, 其行为触犯盗窃罪。车主可以向嫌疑人追偿车标同等价值的赔偿。

结语

“勿以恶小而为之”这句话时刻提醒着每一个人,不论是盗窃数额多小的财物。即使不能追究刑事责任,也有道德要求会谴责,盗窃数额多次也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所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切记不能贪图小便宜,最后身陷囹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