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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8日,在北京西站北广场二层进站口,王女士从闸机口逆行而出,被刘女士的行李箱绊倒,经过15天治疗后去世。王女士家属认为刘女士存在重大过错,起诉索赔62万元。北京市丰台区法院于2020年9月29日作出一审判决,驳回王女士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

事发当日,王女士坐车去石家庄,其儿子刘某送行,因走错闸机逆行而出,被刘女士的行李箱绊倒,摔倒后并无明显症状,王女士仍然坐车前往石家庄,在车上刘女士出现头疼、头晕现象,到达石家庄后已昏迷不醒,被接站亲属送往医院,经两次转院治疗无效不幸离世。

王女士家属认为刘女士存在重大过错,需要承担60%的赔偿责任,将其起诉到丰台区人民法院,索赔62万元。刘女士应诉辩解,事发全程她都是正常排队,没有任何过错,不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一审法院认为,不应将高度注意义务强加于正常通行者,王女士系逆行而出,应在行进过程中尽更高的注意义务,故驳回了王女士家属的诉讼请求。

长期以来,社会生活和司法实践中都存在一些“和稀泥”现象,“谁弱谁有理”、“谁受伤谁有理”、“死者为大、死那讹那”等,破坏社会公序良俗,践踏法律规则,深受人民群众痛恶。尤其是部分司法人员,打着调解矛盾的旗号,用“和稀泥”的方式解决此类讼争,纵容、助长了这些丑陋社会现象的滋生。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工作报告中,特别强调了引导社会成员增强公共规则意识的部分,周强表示,通过一系列案件审理,破解长期困扰群众的“扶不扶”“劝不劝”“追不追”救不救”“为不为”“管不管”等法律和道德风险,坚决防止“谁能闹谁有理”“谁横谁有理”“谁受伤谁有理”等“和稀泥”做法,让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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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是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的职责就是明断是非,让有责者担责,保护无责者不受法律追究。可喜的是,近几年来,这类正义的判决越来越多,明断是非则风清气正。时代变了,风向转了,不讲理的人要吃不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