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北京昌平区人民法院对“新东方教室奸杀案”进行二审开庭,被害人姚某的母亲告诉记者,开庭当天并未宣判,而是择期宣判,此外被告人王某的母亲并没有出庭,但北京新东方教育的工作人员一同出庭。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据了解,2016年5月20日,被害人姚某在教室被自己的同学,17岁的王某奸杀。2017年王某因强奸罪,故意杀人罪被判无期徒刑。2019年,姚某的母亲提起民事诉讼,向王某及其家属索赔175万元并公开道歉。虽然此案曾做过一次开庭,但由于被告王某家属的律师提出要让北京新东方教育同样作为被告出庭,因此此案当时并未进行实体审理。

当前被害人姚某的母亲告诉记者,对于被告提出的要让新东方教育做出赔偿的问题自己并不认可,因为自己只是想要向杀人犯和其家属追责,与其他人无关。关于公开道歉的问题,姚某的母亲称当时在法庭上王某的母亲不在场,所谓的道歉只是律师念了一封道歉信,毫无诚意,因此她认为对方并无悔意。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值得一提的是,姚某的母亲还表示,王某家属曾多次找人传话,称自己不出具谅解书,他们就不赔偿,这样的态度让她无法接受。其实她比任何人都想早点结束这件案子,因为每次谈论与之相关的问题,她都会想起自己的女儿。目前,该诉讼的二审结果依然没有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