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中秋节”“国庆节”假期

潍坊辖区高速公路

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规定,10月1日至10月8日为“中秋节”“国庆节”假期,期间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免费通行高速公路,为确保潍坊辖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和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维护良好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有关规定,潍坊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对辖区高速公路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管制路段为潍坊辖区S16荣潍高速K268+300至K310+600、G18荣乌高速K352+291至K438+011、G25长深高速K1397+350至K1488+800、G1815潍日高速K0至K136+962。

二、2020年9月30日22时至10月9日6时,危险物品运输车禁止通行。为服务区运送石化油气的车辆,经目的地公安机关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由就近收费站驶入及驶离高速公路。

三、10月1日零时至10月8日24时,辖区高速公路所有收费站双向禁止中、重型货车(四轴及以上货车)驶入高速公路。

四、10月1日至8日,禁止所有高速公路路面施工。

高速交警特别提示

除以上管控措施以外,“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各驾驶员朋友还需注意:

一、自驾长途出行,切记疲劳驾驶。举家出游,安全第一,请您注意交通安全,提前检查车辆状况,熟悉路况,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规划岀行路线,尽量避免夜间行车。

二、“中秋节”“国庆节”期间车流密集,驾车时应与前车和路侧保持安全距离,控制车速,切勿强行超车、占道行驶以及占用应急车道。

三、不要疲劳驾驶,连续驾驶达到4小时,必须停车休息且不少于20分钟;客运机动车驾驶员22时至次日5时连续驾车不得超过2小时。长途客车和旅游客车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者接驳运输。

四、驾乘人员必须使用安全带、未满4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轿车应当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五、车辆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驾驶员应当立即开启报警闪光灯,在来车方向150米外设置警告标志牌,驾乘人员迅速转移到应急车道或者路肩外。轻微车损事故尽量使用“交管12123”等方式快速处理,及时撤离事故现场。

六、切忌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停车、倒车、逆行,严禁占用应急车道,绝对不能酒后驾车。

来源|潍坊公安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