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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冯炜光

有传媒报道,外交部对美国驻港外交官的活动,提出反制措施。

报道援引该报获悉的规定称:“美国驻港总领事及其继任者,或任何为其工作的人员,必须首先获得中国外交部驻香港特派员公署批准,然后才能访问中国任何地方政府设施或会见这些机构的人员。”报道还称,中方规定,举行官方、私人、社交和视频会议,以及与“任何中国公立或私立教育机构或社会团体及其人员”举行会议,都需要得到必要的批准。

这是好事,一般人自然会想到美国驻港领事“接触”香港的行政会议及立法会议员,对他们施加影响。然而我们不要忘记还有香港的18区区议会议员及一众法定委员会成员(尤其主席、副主席等)。这些人都是香港的公职人士。区议员联系社区,是戴耀廷近日提出的“拉撒路计划”(乱港计划)的重要抓手。

至于英国人在撤离前把香港政府的公权力大幅划给各法定委员会,令特区政府的行政权大为削弱。在关键时候,这些法定机构(不是社会团体),会起重要作用。请看下列事例:

1)香港大学校务委员会是香港大学这法定机构的最高管治机关,特首作为校监也不方便随便插手。今年7月28日决定即时革除戴耀廷教席的,便是校务委员会衮衮诸公。

2)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这个9人委员会不为人注意,但异常重要。根据香港基本法第88条,司法人员由行政长官根据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建议任命,等于说当法官要先过这一关,其战略重要性,不言而喻。根据特区政府网页,这委员会由终审法院首席法官任当然主席,律政司司长任当然委员,委员包括了“黄到出汁”的大律师戴启思(现任大律师公会主席),爱国讲理的苏绍聪博士(律师会前会长),然后还有2名法官(张举能和朱芬龄)及3名社会人士(冯婉眉、陈黄穗及廖栢伟教授)。委任法官异常重要,委员会内若有争议,不会以些微票数便让某人通过或不通过,而是尽量争取共识。若美方对这委员会人士施加影响,再加上戴启思的“黄丝”取向,随时可以卡住法律界内的爱国讲理的建制派人士出任法官。

3)城市规划委员会(简称城规会):按照城市规划规例的规定,城规会可规定规划署署长拟备图则或简图,以便执行城市规划条例所订明的职能。规划署是城规会的执行机构,由规划署署长掌管,负责制订、监管及检讨规划图则、规划政策和与建设实体环境有关的计划,并处理全港及地区两个不同层面有关规划的一切事宜,同时也为城规会提供服务。简单来说,政府要加快土地供应或改划土地用途,包括把中环海滨用地划归给解放军的军用船舶停靠(因为填海,令解放军失去了中环海边码头,故要另作安排),也必须通过城规会。城规会是根据香港法例第131章城市规划条例第2条成立的法定组织,现在该会主席由发展局常任秘书长出任当然主席,还有近30位社会人士任成员。城规会若卡住香港土地规划,香港房屋问题便永无解决之日。

4)香港电台顾问委员会,该会就有关香港电台服务的事宜,包括编辑方针、节目标准、服务表现评估、服务改善、让公众参与广播等,向广播处长提供意见,并会听取有关香港电台节目投诉的报告和公众意见调查报告。广播处长为当然成员外,有12位社会人士出任委员,另加一位社会人士由特首委任为主席,林大辉博士刚获委任为主席。

香港有数以百计的法定团体,骤眼看不起眼,似乎不及行政会议及立法会重要;但在关键时候,其影响力不容小觑。试想,若在港大校委会讨论是否立马革退戴耀廷时,美驻港领事人员“温馨提示”校务委员,美方正在草拟制裁“迫害香港民主人士”的名单,谁若不幸上了名单,便会极大地影响他们的在美资产、和美资银行作交易与及子女到美国升学等,又或推荐他们看一本骂美国政府的叫《美国陷阱》的书(内地有中文翻译本),你道这些委员能如何?只能避席令校务委员会流会,这便可为戴耀廷赢得时间,让港大学生会及“黄丝”旧生有时间“援戴”。

或许是笔者过虑,然而美方是搅颜色革命的惯犯,且在香港经营上百年,不可不防。不信,看看香港大学学生会的领导层去年底如何被所谓“非政府组织”的美国国际共和研究所热捧,便知道美方对香港各界的“熟悉”程度, 或曰渗透程度。还是那句话,不宜留下蚁穴让有心人去钻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