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苏财社﹝2019﹞146号、苏财社﹝2020﹞69号)精神,为贯彻落实中央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确保资金直接惠企利民,现将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下达给你镇(乡、街道办事处)临时救助资金万元,项目代码为Z175080010001,支出列2020年度政府收支分类“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科目。

该项资金纳入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过程监测,直达资金标识为“02001参照直达资金”、“01003特殊转移支付” (详见附件),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将直达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不得违规将资金转至单位公务卡或实有资金账户;要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促进直达资金尽快产生效益;要高度重视直达资金监管并严格按照直达资金预算管理工作要求,年底前全部形成支出,每月底将发放人员名单统一报送至民政局社救科,统一将支付信息导入监控系统。

泰兴市财政局 泰兴市民政局

2020年8月20日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