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青海华鼎”或“公司”)于2020年9月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于2020年9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青海华鼎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为了减少疫情影响对公司整体业绩的影响,提升公司流动性,确保青海华鼎稳定发展,在广东恒联食品机械有限公司(下称:“广东恒联”)100%股权评估值为人民币15,430.00万元的基础上,同意公司与广东星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星星投资”)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持有广东恒联100%的股权协议转让给星星投资,转让价格为15,450.00万元人民币,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全权办理相关事宜。

相关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ST海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6)、《*ST海华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7)、《*ST海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1)。

2020年9月28日,广东恒联在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本次工商变更后,公司不再持有广东恒联的股权。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