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岁的小小在跟妈妈小区散步时竟被一条罗威纳犬袭击,孩子全身被大面积咬伤,伤口深及胸腹壁。好在目前已经脱离危险,但还是要经历很长一段时间的疤痕修复和心理创伤修复过程。然而,除了警方多次协调后赔偿的4万元治疗费,狗主人肖某没有一句道歉的话,并且要求后续赔偿走法律程序。没错,这件事情需要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然而不是为了帮狗主人减少赔偿的损失,而是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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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昌市发布的《关于南昌市重点管理区内禁止销售、繁殖和个人禁止饲养的危险犬标准及品种的通告》,罗威纳犬属于该市禁止饲养的危险犬。其攻击性和危险性极高,绝对不应当出现在人员密集的城市小区中。在讨论狗主人法律责任之前,饲养该犬种的行为就已经违反了南昌养犬管理规定。更令人气愤的是,这只狗曾在家中就咬了人,才被栓在外面。明知有危险,仍不顾他人安危,才导致此次侵权事件的发生。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封跃平律师指出,《民法典》第1246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狗主人肖某)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狗主人不负责任地将狗栓在公共区域,导致了狗将小小母女咬伤,其不文明养狗的违法行为造成了小小的人身损害,具有因果关系,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小小全身大面积被咬伤,伤口深及胸腹壁,这对于孩子来说伤情极其危险,还有可能会留下后遗症等严重后果。现在小小已经出现沉默寡言,胆子变小等现象,可见事情对孩子内心造成的恶劣心理阴影。而导致这个后果的是狗主人不负责任的行为,明知有高度危险,还栓到外面,毫无道德素质。

近年来,由于不文明不合规养狗导致的烈犬伤人事件频发。为了保障社区人民安全,减少更多的人被狗咬伤扑伤或者受到惊吓,规范养狗行为亟待整治!这需要社会、社区、饲养人的共同努力。首先,社会相关部门可以联合社区进行必要的文明养犬主题宣传活动,比如呼吁或者要求签订《文明养犬承诺书》,限制遛狗时间,禁止未成年人单独遛狗,避开早晚高峰时间,尽量远离人群等。发现饲养不符合要求的烈性犬及时制止,强制遛狗牵绳。养狗人士自身更要树立文明养犬的意识,不养烈性犬,也不养自己无法控制住的大型犬,对他人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切勿漠视他人的健康和人身安全,这不仅是没有道德的体现,还触犯法律!

内容编辑:尹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