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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古蔺命案致4死,嫌犯与受害者之一曾是未领证的夫妻关系。

据《红星新闻》报道:9月24日凌晨,四川泸州市古蔺县大村镇丰水村村民张某刚,潜入村民安某芬家,将58岁的安某芬及其26岁儿媳李某、12岁孙子戴某甲、6岁二孙子戴某乙残忍杀害。同室之中,仅有安某芬2岁小孙女戴某丙幸免于难。

案情经过:

9月24日凌晨3时30分左右,张某刚到工友罗庆刚家里借打火机点烟,并主动告诉罗庆刚他杀了安某芬家一共四人(安某芬及她的儿媳、两个孙子),仅留下安某芬两岁的孙女没有杀(安某芬的儿子、女儿外出打工)。借着电筒光,罗庆刚看到了张某刚的双手及颈部有血迹。罗庆刚害怕之余劝张某刚去自首,但被其拒绝,张某刚说要去山上躲几天,等风声过了他就逃到外地去。两人的谈话惊动了罗庆刚在房间里睡觉的儿子罗杰华,张某刚随即离开罗庆刚家。在儿子罗杰华的追问之下,罗庆刚就把事情和盘托出。父子两人当即决定报警。

接警后,大村派出所民警很快就赶到,并会同丰水村支书一起前往受害人安某芬家,发现果然发生了命案。民警随即便安排追捕嫌疑人张某刚,并于凌晨5点多,在大山深处小地名叫“鸭子嘴”的机耕道上将张某刚抓获。抓捕过程很顺利,嫌疑人张某刚没有抵抗,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关系梳理:

嫌疑人张某刚和受害人安某芬都是大村镇丰水村村民,2017年,39岁并单身的张某刚和大他16岁、丈夫意外去世的安某芬发生了一段感情,并按照当地的农村风俗办了喜酒,算是结为了夫妻(没有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两人结婚后经常为一些家庭琐事争吵。案发前几个月,两人的关系彻底决裂,并通过村干部的参与和见证签订了分手协议正式分手。

杀人动机:

张某刚在罗庆刚家借火时曾告诉罗庆刚他杀害安某芬是因为安某芬说他的闲话,他半夜越想越睡不着,于是起床磨刀,然后摸进安某芬家行凶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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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眼中的犯罪嫌疑人:

勤快,发展了十多亩猕猴桃,还帮安某芬也打理十多亩猕猴桃,杂草锄得干干净净,还养了十多只鸡;文盲,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没有外出经历;性格内向,不大喜欢与人交流,而且性情有点执拗;没有什么不良嗜好。

写在最后:

杀人者自然逃不出法律的制裁,会受到应有的惩罚,但此事又能留给我们什么反思呢?

1、因对方说他的闲话而想不开实施杀人确实让人难以接受,这样的人心里融不进一粒沙子,吃不了一点亏,可以说是自私的、狭隘的,甚至是阴暗的。

2、性格内向,不喜欢与人交流的人往往性情执拗,很多事情不愿说出来沟通,日积月累的积压在心里,某一天突然爆发出来,那杀伤力是可怕的。与这样的人相处,一定不能惹他说他,更不能欺负他。

3、因说别人的闲话而导致被害,真应了那句话:“祸从口出”!诚然,无论什么理由都不能随便剥夺他人的生命,我也并不是想表达受害人有罪的理论,但很多时候确实会因为一些闲言碎语而引发诸多的矛盾和纷争。所以,很多时候,我们真的应该“静坐常思己过,闲谈莫论人非”。

这只是我的一些粗浅的看法,大家有什么高见可以留言讨论、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