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 2020年9月2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1)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投资部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和该只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均为0,前述所指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0至10万份(含)、10万份至50万份(含)、50万份至100万份(含)、100万份以上。

(2)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注:持有份额总数部分包含利息结转的份额。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含)起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起至27个月后的对应日的前一日止。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含)起至27个月后的对应日的前一日止。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起至27个月后的对应日的前一日止,以此类推。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日历月度中不存在该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一般情况下,本基金的开放期为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期间,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提前公告说明。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方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结束后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

投资者存在运作期到期日前无法赎回的风险,以及在该运作期对应开放期未能赎回而进入下一运作期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htamc.htsc.com.cn)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597/95597)咨询相关情况。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