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原本采购价格为每斤18.5元的肉,被改为185元,如此荒诞的一幕竟然出现在重庆市九龙坡区机关食堂。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4日消息,2019年4月,重庆九龙坡区委第二巡察组进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巡察,在抽查该局管理的机关食堂采购财务凭证时发现,食堂采购食材单价和数量太不符合常理:猪肉一斤185元、折耳根一斤445元、儿菜一天就要采购1776斤。

如此违反常识的天价肉菜报账单,将机关食堂物资采购乱象暴露无遗。调查显示,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原副局长周某、工勤人员胥某、聘用人员贺某利用管理食堂日常运营的职务之便,盯上了货物采购的“肥肉”,伙同食堂供货商袁某采取虚假填报货物价格、数量等方式大肆套取并私分公款。

那么问题来了,天价猪肉、天价折耳根,是如何一路闯关地进了机关食堂?恐怕与监管的失守脱不了干系。报道称,承担“看门人”责任的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放松了监管责任,原本严格的审批变成了程序性报备,导致机关食堂在物资采购中,拥有了巨大的自由裁量权,进而成为周某等人进行权钱交易的筹码。监管的缺位,导致权力缺乏约束,喂养了周某等人的贪腐野心和“胆量”。

不仅如此,对于包括机关食堂在内的采购行为,《政府采购法》有明确的监督约束条款。其中就提到,经办采购的人员与负责采购合同审核、验收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同时,审计机关应当对政府采购进行审计监督。职责分任是为了制衡与监督,事后审计也是一种有效监管。不难看出,这一监督约束条款在上述食堂的采购工作中,也是形同虚设。

防止食堂采购腐败,必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关键环节的控制,堵塞各种漏洞,保证机关食堂管理制度化、规范化、阳光化。同时,强化监督加大惩处。各单位应将食堂开支纳入单位财务监管范围,各级纪检和审计机关应将各单位食堂开支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

总之,要将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才能杜绝天价采购单乱象。

上游新闻评论员 龙春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