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9月23日,通江县人民检察院举行雷某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公开审查听证会。会议邀请了3名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进行现场监督。

案情简介

2018年6月7日,当事人雷某在禁渔期内到通江县瓦室镇石洞口禁渔河段使用电子捕鱼器非法捕捞水产品5千克,被通江县水产渔政局现场抓获。2020年6月30日,通江县公安局将该案移送审查起诉, 2020年7月3日,通江县人民检察院启动公益诉讼立案程序并发布诉前公告。

公开听证

在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情况,对案件性质和事实进行认定。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陈述了事实和理由,并提出诉求。

水产渔政局工作人员对非法捕捞行为的危害和后果作出阐释。现场进行充分举证、质证,主持人根据双方的陈述对案件争议焦点进行归纳总结。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听证员围绕争议焦点对当事人及案件承办人进行了提问并分别发表了听证意见。通江县人民检察院将对听证意见充分考虑后,对案件依法作出公正处理。

对检察机关采取听证方式公开审查雷某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与会听证人员给予了充分肯定。本次听证会的召开,是检察机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让案件审查更加公开透明的重要途径,也是对公益诉讼职能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讲话精神的再宣传,提升了公益诉讼的社会认知度和检察监督的权威。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继续前进

转自|通江检察

巴中检察新媒体工作室出品

(2020年第16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