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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条#韩国推离婚夫妇重聚生活综艺#的热搜引起了我的注意。

大意是韩国将新推出一档名为《我们离婚了》的综艺,旨在把离婚的夫妻重新聚在一起生活,让他们对离婚前后未曾了解到的夫妻生活再次进行思考。有人认为狗血,有人认为是很好的创意。

在当今明星的一举一动都能获得流量的今天,这样的创意出现并不突兀,也可以说早晚有一天会出现的,这也不失为情感类综艺节目的新角度。

可这条微博下,画风却不是讨论该节目的可行性,而是出奇一致的大喊湖南卫视,不明真相的人一定会一脸疑惑,韩国推出离婚综艺,为何网友纷纷“致电”湖南卫视?

湖南卫视如今是当之无愧的国内综艺巨头,各个类型几乎都有能拿的出手的作品,可对于一些愿意刨根问底的人来说,湖南卫视却很不入流。

为何这么说呢?倒不是真的对湖南卫视有敌意,而是因为那一次又一次的抄袭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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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往的生活》抄袭韩国TVN电视台《三时三餐》、《我想和你唱》抄袭韩国SBS电视台《Fantastic Duo》、《中餐厅》抄袭《尹食堂》、《花儿与少年》抄袭《花样姐姐》、《明星大侦探》出自韩国综艺节目《犯罪现场》、《我是歌手》出自韩国综艺节目《我是歌手》...

上述的节目都是一些有明显特点的,比如一个新类型出现,湖南卫视立刻跟着出现,而对于网友来说,这已经是抄袭无疑了。

那事实真的是这样么?

在界定是否抄袭这块,尤其是创意这方面是很难明确的。

因为一个点子出现,可以延伸出很多东西,就拿韩国的《三时三餐》来说,就是明星体验生活类综艺,有一个固定班底,然后每集都有新的明星来,然后劳作、玩、吃,期间掺杂一些情感谈话。

这只能是一个类型,而且也不能申请什么专利说除了我之外不能用,如果运用了这个创意,那是否是抄袭呢。

很多网友已经将《向往的生活》与《三时三餐》的抄袭关系坐实,可尴尬的是,这件事并没有什么几位肯定的证据,换句话说,就是没有证据,创意抄袭不像音乐类规定几个小节类似就可界定为抄袭,在不就扒曲谱,创意看不见摸不着,即使是真的,也只能是吃哑巴亏。

这就是属于我知道你知道,但我也知道你知道没用,你知道我知道也没用。所以没有规则限制,又没有什么法律约束,那就只能从道德层面去谴责,可能干出抄袭这件事的人会怕你谴责么?显然是不会的。

再者,这种跨国的抄袭官司要真打起来是个很漫长、很麻烦的事,取证难、周期长,因为每个国家的相关法律不同,判定也不同,很难达成一致认定结果,这也是这么多年仍然没有官司的原因。

这种是否抄袭的事,很现实、很可悲的讲,只能靠自觉和职业素养,可话又说回来,能干出这件事,是不会自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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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的综艺界已经陷入到了一个很不好的风气当中,你想啊,你面临着巨大的同行竞争压力,你需要迅速的出一个新点子来竞争,然后你发现可以拿其他国家的点子自己用,既节省了思考成本、试错成本,又不会有任何法律风险,你还会自己去创新么?

肯定就不会了。

综艺节目属于艺术创作,艺术创作是很费脑细胞的,你需要不停的去想,做大量的市场调研和数据去支撑你这个想法,那么有一个点子已经得到了市场验证,你可以不花钱的拿到,又没有风险,顶多就是被骂几句,这样的买卖你做么?大部分人都会做吧。

因为你不做,也会有人做,这个市场上看的是结果,没人在乎你一个创造者付出了什么。是不是很可悲,是很可悲,可这种风气如今已经将国内综艺节目市场腐蚀的很深,已经让很多人形成了依赖心。

不创新、依赖别人,这才是这最可怕的地方,失去了创新能力靠别人而活,能活多久?

我们作为观众会思考这些问题,可对于一些人来说,眼下考虑的只能是业绩,其他的全都被抛之脑后,先干了再说,饮鸩止渴却又甘之如饴。

综艺节目发展至今,各类型、各内核的几乎都有了,再也很难像以前那样开发出一各新的模式,如今的综艺也都是在原有类型的基础上开辟枝丫而已。

你想想,自己都活的这么艰难了,哪有心思去考虑抄不抄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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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综艺这个点子我觉得在国内短期之内应该是不会出现的,不是因为不敢抄、不敢想,而是因为实施难度。

这种节目有很多前提条件,比如离婚后的双方仍都是单身,且互相有复婚意愿,这在国内的娱乐圈来说几乎就是不可能完成的,国内大多数明星离婚的也都再婚了,这个先提条件本身就没有了。

不过,不过,离婚综艺不可能出现,分手综艺没准会有啊,分手之后还单身的国内可是一大把啊。

(原创作者:老虎;娱乐砖家的后院 我们正在努力接近真相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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