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继续合作。”

9月23日上午,在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松山湖人民法庭执行法官的见证下,东莞四家公司的负责人在调解室里握手言和,为一件历时多年的合同纠纷画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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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误会对簿公堂

东莞某五金加工公司、东莞某设备科技公司与东莞某机电公司、东莞某自动化公司存在长期业务往来。自2016年以来,东莞某五金加工公司、东莞某设备科技公司根据东莞某机电公司、东莞某自动化公司提供的图纸为其制造设备或提供维修、加工等服务,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

基于对合作伙伴的信任,四家公司进行合作时除了签订书面合同外,偶尔也会以口头协议的形式进行合作,并且对于货款的交付也给予一定时间的宽容。但在一次对账中,四家公司对2016年至2019年期间买卖货物的数量、货款金额等问题的认定存在出入,经多次协商仍无法解决,于是东莞某五金加工公司、东莞某设备科技公司遂向法院进行起诉。

案件经过一审、二审,最终判决东莞某机电公司、东莞某自动化公司偿还相关货款及违约金合计430多万元。案件判决后,两被告却一直没有履行还款义务,两原告遂向松山湖法庭申请强制执行。

一周时间化解矛盾

9月17日,松山湖法庭受理了该执行案件。案件进行执行程序后,案件承办人发现,由于前期疫情的影响,两名申请人存在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急需回笼资金;而两名被执行人由于账户被查封,其经营也面临着很大困扰,其中有一家被执行人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因基本账户被冻结以及已经生成的产品被查封而无法变现,导致经营陷入了困局。案件承办人考虑到,若是通过强制执行的方式开展执行工作,漫长的执行过程势必会影响申请人回笼资金的速度,而被执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也必定受到严重影响。

为了让各方企业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秩序,案件承办人决定尽力促成四家公司达成和解协议。承办人采取电话、约谈等方式及时与四家公司的负责人进行沟通协调,经过多天的努力,多方当事人在大方向上达成了一致。

9月23日上午,承办人再次邀约四家公司的负责人至松山湖法庭开展进行磋商。经过3个多小时的深入沟通,四家公司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由两名被执行人向两名申请人分3期支付相关货款及违约金共430多万元。达成和解协议后,松山湖法庭立即帮助被执行人解冻了基本账户。

【记者】于羽佳

【通讯员】刘伟乐

【作者】 于羽佳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